日前,由五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11件危险驾驶案件,在该县法院集中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这是五河县检察院推行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以来,集中提起公诉的一批典型的简易类案件。
今年以来,为推进刑事案件快速办理,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公诉案件办案实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五河县检察院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在公诉部门建立简单刑事案件办理团队,专门办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开设赌场、滥伐林木、容留他人吸毒、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这六种案件类型,并与公安机关、法院进行沟通协商,采用集中移送审查起诉、集中告知权利义务、集中讯问、集中提起公诉、集中开庭审理的集约化办理模式,并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机制,在兼顾公正与效率的情况下,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工作目标。
繁简分流,就是根据受理案件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类,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当事人认罪的简单案件实行专人化办理,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以便集中主要精力对疑难复杂案件的处理。在此次集中开庭审理的11件危险驾驶案件中,承办检察官以最高检下发的公诉案件审查报告格式样本为基础,采用填充式审查报告,简化制作出庭预案等法律文书,集中提起公诉,其平均办案时限仅为5天。与法院办理简易案件集中审理形成对接机制,简化庭审程序,采用综合举证、综合发表公诉意见的方式出席法庭。两次庭审用时平均20分钟,大大节约了时间成本,提高了庭审质效,真正达到了诉、审、判全程提速的效果。同时实行案件集中起诉、集中开庭审理模式也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规模影响力,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形成良好的法制宣传环境,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办理机制,是五河县检察院在面临案多人少问题以及落实“推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情况下,积极探索采用的公诉案件办理新模式。此机制建立以来,有效保障了刑事诉讼的效率,同时将司法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保障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精准起诉,使公诉案件办理实效迈上了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