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至15日,第十四届全省理论研究年会在六安市召开,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高宗祥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院检察理论研究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各市院分管领导、研究室主任,部分论文作者和检察理论人才代表参加会议。蚌埠市院派员参加了年会。
年会通报了2016年度全省检察理论研究成果审定情况、2016年度全省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结题情况及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复核增补结果。蚌埠市检察机关有两篇论文入选省院检察理论研究成果资料库三等奖,分别是市院盛大友、张旭昌、陈彬彬撰写的《职务犯罪侦查阶段律师会见问题调查分析》,禹会区院王瑾撰写的《检察机关在民事公益诉讼中的职能定位研究》。两个课题顺利结题,分别是市院《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带你信访案件机制研究》、五河县院《构建新型检律关系研究》,其中市院课题成果在会上作交流发言,受到高度评价。经复核增补,我市检察机关康燕、陈彬彬、凌忆光、李奎连4人入选全省检察理论人才,入选人数在全省检察机关位居前列。
高宗祥副检察长在讲话中指出,全省检察机关理论研究部门要总结成绩,进一步坚定做好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信心;要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使命感;要认真梳理,把握好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重点,推动理论研究再上新台阶。
省院研究室主任刘曙光在总结讲话中强调:一要正确评价2017年的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成效;二要是正确对待研究室员额检察官办案问题,法律政策研究属于广泛意义上的办案,研究室属于综合性业务部门;三要加强上下联动,确保检委会业务应用系统子系统及时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