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上午,根据省检察院“公益诉讼宣传周”活动要求和工作统一部署,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就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安徽日报、蚌埠日报、蚌埠广播电视台等十五家媒体出席发布会。发布会由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宋祖清主持。
发布会上,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处长周献亮对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情况进行了全面介绍。自2015年7月被省院确定为首批试点院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积极作为,努力探索,成功办理全省首例公益诉讼案件和全国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公益诉讼“蚌埠模式”,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一名同志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截至2018年8月,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35件,诉前程序案件219件,提起公益诉讼17件。2018年7月,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汇报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满意度为100%。
对三年多来的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周献亮处长从三个方面进行了通报。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将公益诉讼作为 “一把手”工程,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会多次研究部署公益诉讼工作。及时向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积极环保、国土等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沟通协调,加强公益诉讼保护机制建设。二是围绕工作大局,突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农村厕所、污水、垃圾“三大革命”等重点工作,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运用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及时全面依法履行职责,通过民事公益诉讼追究有关侵权主体的民事赔偿责任,助力中心工作开展。三是积极谋划推进,公益诉讼成绩显著。严格执行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规定,争取通过诉前检察建议解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问题。对于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侵权主体和拒不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检察机关要依法提起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切实发挥公益诉讼的作用。注重公益保护效果,延伸公益诉讼影响力。
新闻发布会后,针对媒体记者感兴趣的公益诉讼工作话题,有关办案人员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