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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1年1月12日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永法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0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6399件,结案6162件,同比分别上升5.9%和5.2%。在全省检察机关考评中,综合工作位居第三,业务工作得分第四;信息化应用竞赛名列第一;被省检察院评为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信息化专网建设先进单位;被最高检察院政治部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唯一的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其做法被列为全国检察机关“两个样本”之一。 

  一、以三项重点工作为统领,全面推进法律监督工作 

  (一)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法打击刑事犯罪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1942人,同比下降12%;批准逮捕1807人,同比下降13%。受理下级检察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逮捕案件32件37人,决定逮捕29件34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673件2841人,同比分别上升3.3%和0.53%;提起公诉1568件2670人,同比件数下降0.25%、人数上升0.26%,起诉率为98.8%。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深化打黑除恶等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侵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暴力犯罪、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社会舆论反映强烈的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毒品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受理提请批捕上述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4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531人。受理移送起诉上述各类案件492件733人,经审查后向法院提起公诉437件649人。奥地利籍犯罪嫌疑人柯瑞维故意杀人案,既是严重犯罪,又涉及外事影响。市检察院办案人员认真审查证据,严格法定程序,讯问全程使用中英文双语口译和记录,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后,法院依法判处其无期徒刑。整个案件的办理,受到有关方面的好评。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在坚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犯罪以及因邻里、亲友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等,注重落实从宽处理政策,可不批捕的不予批捕,可不起诉的依法不起诉,做到宽严相济,宽严有度,努力减少社会对抗。全年决定不批捕101人,不起诉36人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集中整治。进一步完善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特别是“城中村”等治安复杂地区的排查整治,推进平安和谐蚌埠建设。紧密结合办案,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公民法制观念,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二)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注重社会矛盾化解。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构建涉检信访处置大格局,建立领导包案、全员参与、谁办案谁负责、“五心”接访、风险评估预警、责任倒查等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深入基层抓源头,抓早抓小抓苗头,高度重视案件质量,从根本上减少涉检信访的发生。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418件720人次,其中集体访60件次,检察长接待150人次,对23件重点信访案件,全部办结息诉,全年没有发生进京和赴省非正常访,没有中央和省挂牌涉检信访案件。在全省检察机关信访工作会议上,我院作了经验介绍。 

  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帮教工作;加大对监外执行“五种人”管理的监督力度,依法提出纠正意见87份,均已得到纠正,防止罪犯脱管漏管,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加强对监狱、看守所在押人员和劳教所劳教人员教育改造情况的监督,发出257份纠正违法通知书,全部得到整改;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呈报不当的64件64人予以监督纠正,促进依法文明管理。建立涉检舆情分析处理机制,市某看守所一在押人员因病死亡,引起亲属的猜疑和多家媒体的关注。在市委政法委的统一指导下,检察机关启动舆情应对机制,依法公开准确处置,让家属和媒体及时了解事实真相,事件得到妥善处理,避免了舆情炒作。 

  (三)围绕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依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 

  2010年,全市检察机关按照“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案件质量”的总体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办案力度,在提高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上下功夫。 

  查办贪污贿赂犯罪进一步加强。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案件64件97人,侦查终结121人,起诉118人,法院判决116人(含上年结转),有罪判决率为100%。坚持侦查一体化机制,“系统抓、抓系统”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对33件有影响的重大案件,调配侦查资源,从全市抽调数十名业务骨干协助主办院侦查突破,深挖扩大,使案件办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深入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犯罪,坚决查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过程中发生的贪污贿赂犯罪,依法惩治在粮食直补、抢险救灾、扶贫优抚、计划生育等工作中发生的贪污贿赂犯罪,维护新农村建设的良好秩序,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共查办涉农职务犯罪40人,占立案总数的41.2%。对医疗、教育、建筑开发、土地出让等领域发生的商业贿赂犯罪,坚决予以打击,共查办30人,占立案总数的31.2%,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遏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 

  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有了新的进展。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渎职侵权案件线索19件,初查19件;立案侦查各类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1件27人,同比人数上升17.4%,其中要案2件2人,重、特大案件9件15人,同比上升80%;侦查终结11件27人,侦结率为100%,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全部提起公诉。法院作出有罪判决12件24人,同比人数上升26.3%。积极参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查处渎职犯罪6件13人。深入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查处3件6人,法院已判决2件4人。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成效明显。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切实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共有260余家单位18000余人次前来参观,编印赠送5000本廉政教育大型宣传画册;深入剖析典型案件的发案规律和原因,向发案单位和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35件,督促整改,堵塞漏洞;开展预防咨询活动1302次;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功能,提供查询服务1749次。 

  (四)围绕促进司法公正,不断加大诉讼监督力度 

  加强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53件;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依法提出抗诉24件,法院审结13件,采纳检察机关意见8件,维护司法公正。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947件,其中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举报案件413件,举报中心初核116件,移送立案68件,移送立案率为58.6%;受理刑事申诉案件146件,立案复查144件,全部办结,其中改变原决定38件;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共救助18名,救助金额17.2万元;加大实名举报案件的奖励力度,共奖励举报有功人员96名。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对认为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659件,提请抗诉54件,其中市检察院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21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20件,不支持抗诉9件,终止审查4件。收到法院裁判文书78份,其中改变24件,维持49件,作其他处理5件市检察院抗诉的怀远县某农具厂与银行发生的民事纠纷申诉案,案件涉及部分弱势群体的利益,市中级法院再审后依法改判,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以提高执法公信力为目标,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大力加强思想文化建设。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统一部署,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省检察院转发我院简报12篇。开展珠城“十佳检察官”评选活动,号召全市检察干警向获得特别奖的市检察院检察官吴群同志学习。创新机关党建工作方式,市检察院率先在全国检察机关建立党建工作ISO9001管理体系,并在全国检察机关党建工作研讨会上做了专题发言,获得好评。“文化育检、文化兴检、文化强检”为引领,全力打造富有特色的检察文化,增强检察干警的凝聚力和创造力。在国家级法学报刊发表论文10篇,在省级发表12篇。在人民日报、检察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中央媒体发稿51篇,新华网、人民网、正义网等中央网络媒体发稿195篇,省市级媒体发稿721篇。全市检察人员2034人次受到各类培训,300人次参加了市检察院各业务部门组织的岗位练兵活动;21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通过率48%;21名干警通过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全国联考,录取率60%。参加全省检察机关首届体育运动会,获得团体总分、金牌数、奖牌数第二的好成绩,人均参赛率全省第一,获得优秀组织奖。 

  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按照上级检察院的要求,全市基层检察院规范化管理体系于去年五月份建成并试运行,年底通过了最高检察院组织的现场审核。开展平时工作量化绩效管理、年度工作综合考评、基层检察院检察长述职述廉、党风廉政责任制巡视等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检察院的领导和监督管理力度。强化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在组织部门的支持下,通过主动提名、建议轮岗和参与考察等方式,共调整6名、提任10名领导班子成员,晋升11名检察员,调动了广大干警争先进位、努力工作的积极性。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完成数字化档案建设任务,首家建成功能齐全的现代化司法鉴定实验室。在中央转移支付政策的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检察装备有了明显改善,办案经费有了良好保障,内部管理信息化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三、以改进检察工作为目的,全面强化内外部监督 

  切实加强内部监督。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开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市检察院建立了检务公开大厅。加强检务督察力度,对全市检察工作进行督察,重点督察了警车管理、执法办案情况、监所工作和办案工作区管理,共发现15起苗头性问题,全部进行纠正。认真开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和市委政法委部署的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层层开展廉政谈话。组织全市436名检察干警分别通过干警大会和视频会议进行廉政宣誓,检察日报、新华网等媒体进行了报道。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建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针对检察人员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可能出现的腐败苗头,通过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措施,确保检察人员执法办案的廉洁性,全年没有发生违法违纪情况。 

  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严格执行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检察工作的决议,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根据审议意见,对存在的不足及时予以整改,组织全员培训,加大办案力度,强化民事行政检察队伍建设。邀请两级人大代表视察反渎职侵权工作。去年底市检察院组织七个组,就检察工作和公正廉洁执法情况,当面征求11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两次召开执法执纪监督员和人民监督员座谈会。邮寄发放问卷调查表,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深化检务公开,加强网上信息发布,虚心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在执法办案中主动接受审判机关、公安机关的依法制约。全市检察机关对8件拟作不起诉、撤案处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案件,按规定组织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通过上述活动的深入开展,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充分,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现象仍然存在,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方式探索不够。二是查办职务犯罪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三是基层检察院工作发展不平衡,先进院和落后院差距较大,尚需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指导。四是少数检察人员不善于从深层次分析化解矛盾,不善于做群众工作,不适应执法办案的信息化要求。五是制约检察工作深入发展的机制性、保障性障碍尚未从根本上消除,执法规范化建设、基层基础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 

    

    

  2011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本次人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检察工作精细化管理为动力,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保证,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实现全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快速发展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完善和落实服务大局的措施,充分发挥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快速崛起。 

  依法打击侵害农民权益、影响农村稳定的犯罪活动,继续加大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力度,突出查办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以及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中的职务犯罪。依法打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以及严重破坏生态、浪费资源的犯罪,严肃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职务犯罪。切实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积极参与对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案件高发地的重点整治,突出打击新闻出版、文化娱乐、高新技术和农业领域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的犯罪。 

  二、着力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进一步把三项重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立足检察职能,深化各项措施,建立健全检察机关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畅通群众控告申诉渠道,深入开展文明接待活动,完善接访方式,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办理的重大复杂案件、热点敏感案件、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群体性事件所涉案件等,在拟作出是否立案、批捕、起诉、抗诉和撤案等决定的每个环节,认真评估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科学制定预案,有效防止因执法不当激化矛盾或引发新的矛盾。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提高运用法律政策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水平。完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充分发挥打击和预防犯罪的职能作用,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同有关方面共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三、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犯罪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职务犯罪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职务犯罪案件,发生在基层组织和重点岗位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的犯罪案件,换届选举中的破坏选举、买官卖官犯罪案件,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犯罪案件,继续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办案质量和效果,更加注重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执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等关系,正确把握政策策略,注重改进执法方式方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增强预防工作实效。 

  四、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廉洁 

  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增强诉讼监督实效。严格执行对不该立案而立案进行监督的条件、范围和程序,重点监督纠正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突出问题。准确把握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定位,坚持依法监督、居中监督、有限监督、事后监督等原则,加大办理不服二审生效裁判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力度。健全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规范监外执行检察工作,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有效预防和减少脱管漏管现象。严肃查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严格依法规范纠正违法、量刑建议、检察建议、再审检察建议等工作,防止重监督数量、轻监督质量,切实维护法律监督的严肃性。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始终把接受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动力,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推动法律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巩固“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成果,完善检察职业道德教育长效机制。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积极配合党委加强对检察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深度考察,认真做好检察长换届选举工作,选好配强县、区检察院领导班子。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建设。不断提高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水平。以精细化管理为动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做好2011年的检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按照本次会议提出的要求,振奋精神,迎难而上,统一思想、抢抓机遇,扎实做好全年的各项检察工作,为把蚌埠建设成为宜业宜居宜游、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大城市,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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