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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121日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盛大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主要工作 

  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重返全省第一方阵战略目标,牢牢把握“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大力推进 “5201”工程,奋力拼搏、创先争优,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的发展。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736人,提起公诉3554人;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73204人。办理刑事、民事行政申诉案件629件。全市检察机关共有102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市检察院荣获2013年度蚌埠市党政机关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市检察院党组被评为“优秀班子”。市检察院荣获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 

  一、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把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高起点开局、高标准要求、高质量推进。在学习教育阶段,通过提前谋划,深入发动,做到动员部署不留盲区、全员参与不少一人。有关做法在全市教育实践活动准备工作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在查摆问题阶段,通过开门纳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168条。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市检察院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得辣味十足,做到党性真锤炼,灵魂深触动,得到省委督导组、市委督导组和省检察院督查组的高度评价;在整改落实阶段,把整改贯穿始终,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制定各项规章制度22项,规范各种司法行为96项,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化、常态化。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市检察院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自选活动,丰富教育实践活动载体。在蚌埠广播电视台成功举办全市检察机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提升司法办案能力”广播电视知识竞赛。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市检察机关取得了党员干警受教育、机关作风真转变、检察工作上台阶的明显成效,群众满意率达100%,受到省委督导组和市委督导组的高度评价。 

  二、紧紧围绕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依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反贪污贿赂工作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立案数、大案数和要案数创历史新高。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382万余元。 

  积极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深入开展反贪“百日攻坚”等活动,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共立案侦查155人,同比上升26%,全市反贪干警人均办案数全省第一。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共查办大案137件,同比上升59.3%;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0人,同比上升25%。完善侦查一体化机制,成功查办一系列窝案串案。全省反贪工作会议在我市成功召开,我市侦查一体化工作经验在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侦查信息化平台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建成。向市人大常委会作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专项报告,受到市人大常委会高度评价。 

  深入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49人,同比上升25.6%。其中重、特大案件12件;查办要案4人,位居全省第一。严肃查办司法不公背后渎职犯罪10人。为严厉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渎职侵权犯罪,在全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反渎“小专项”活动,共立案33人。 

  更加注重预防职务犯罪。进一步自觉转变司法理念,牢固树立查办职务犯罪是成绩,做好职务犯罪预防也是成绩,而且是更大成绩的思想,结合检察职能,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扎实开展“蚌埠检察预防行”活动,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六进”工作,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讲1031场次,3万余人接受教育。扎实开展涉农资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有关工作情况在全省该专项行动电视电话总结会议上作大会发言。扎实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在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200余家单位1万余人到市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扎实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通过制作廉政公益海报、拍摄微电影等形式,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扎实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调查研究,市检察院报送的预防报告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首届“优秀年度报告”。 

  三、紧紧围绕推进平安蚌埠建设,依法打击刑事犯罪 

  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平安蚌埠建设的工作部署,切实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平安蚌埠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惩治严重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放火、爆炸、绑架、强奸等犯罪嫌疑人341人,提起公诉351人;批准逮捕诈骗、盗窃、抢夺等侵财犯罪嫌疑人545人,提起公诉710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达成刑事和解的犯罪嫌疑人不批捕97人、不起诉12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22人。 

  加大惩治经济犯罪力度。依法惩治金融诈骗、合同诈骗、非法集资和传销等严重经济犯罪,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230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24人。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经济犯罪案件4576人。 

  坚决惩治危害民生犯罪。立案侦查食品安全、医疗卫生、征地拆迁、教育招生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43人。查办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46人。扎实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立案查处59人,提起公诉45人,办案数量全省第一。省检察院有关部门来信予以表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简报》作了经验介绍。 

  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受理各类控告、申诉、举报1650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包案责任制、带案下访制度,倾听群众诉求,全力解决群众反映问题。扎实开展化解信访积案专项活动,4件涉检信访积案全部办结。坚持把矛盾化解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149件刑事申诉案件和民事申诉案件在检察环节息诉罢访。 

  四、紧紧围绕维护司法公正,全面加强诉讼监督 

  坚持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强化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监督立案218件,监督撤案343件。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76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6件。提出量刑建议1944人,法院采纳1931人。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扎实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切实加强对“有权人”、“有钱人”刑罚执行违法情形的监督,书面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89人,书面监督纠正监管活动违法297件。加强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纠正210人,其中收监执行18人。查处监管场所管教人员职务犯罪3人。 

  加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监督。加强对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行政裁判监督,提出抗诉5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4件;加强和规范对民事执行行为的监督,共提出检察建议79件,法院已采纳66件。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民事行政检察办案工作受到省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复查组的充分肯定。 

  五、紧紧围绕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 

  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大力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以党建带队建,积极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六种良好风气”,切实做到“五个严禁”,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党史众览》、《皖检党建》、《蚌埠机关党建》分别介绍了我院党建工作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党建网予以转载。 

  狠抓自身反腐倡廉建设。扎实推进“党风廉政一把手工程”,深入开展践行“三严三实”十项承诺活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加强检务督查和巡视工作,开展检务督察80余次,对2个基层院进行巡视,纠正违规问题40多个。固镇县院、龙子湖区院、禹会区院被评为市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 

  突出抓好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以执法办案一线人员为重点,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17次,举办专题讲座16次。加快培养检察业务专家、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1名干警荣获“全国检察机关电子数据取证业务标兵”称号;2名干警分别获评“全省刑事申诉检察业务竞赛十佳选手”和“全省十佳公诉人”;9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市检察院办理的两起案件分别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审查逮捕“十大精品案件”和“十大优质案件”。 

  着力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各县、区院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建设全部完成,走在全省前列;深入开展“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两项业务工作分别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大品牌业务”和“十大典型业务”;龙子湖区院以优异成绩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执法规范化评估检查,干警理论测试成绩和班子测评优秀率在20个被评估的基层检察院中均位居第一;怀远县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固镇县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禹会区院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称号。 

  六、紧紧围绕提升司法公信力,不断强化接受监督意识 

  进一步强化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完善接受监督措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建立检察长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双向约见制度。在市检察院门户网站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发送手机短信,实现联络常态化。20147月,法院开庭审理3名职务犯罪罪犯减刑案件,我们邀请了14名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安徽日报》、《新安晚报》等多家新闻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认真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意见。全市检察机关向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47次,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及时报告贯彻落实情况。对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明确责任部门,按期优质高效办理。市检察院被市政协评为提案“先进承办单位”。 

  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建立健全案件信息公开系统,适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及时公布生效法律文书。构筑检务公开新平台,全市检察机关全部开通官方网站和微博,市检察院开通官方微信。市检察院微博在2014年全省司法系统政务微博影响力排行榜中名列第八,居全省地市级检察院第一名。探索试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搜查、扣押、冻结款物等司法活动。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 

  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迈出了新的步伐。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突出表现在司法理念还需要进一步转变,司法规范化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干警执法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检务公开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基层检察院案多人少、人才流失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解决。对此,我们一定会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认真务实的态度,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强化服务大局、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忠诚履职、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努力为蚌埠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深刻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服务全市改革发展大局 

  认真学习市委十届十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和本次人大会议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找准检察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充分发挥打击、预防、教育、保护等职能,更加富有成效地服务全市改革发展大局,保障蚌埠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准确把握平安建设新内涵,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紧紧围绕平安建设,突出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三、牢牢把握反腐倡廉新要求,深入推进惩防职务犯罪工作 

  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深化惩防一体化建设,坚持打防结合、惩防并举,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四、着力把握法治建设新形势,切实加大诉讼监督力度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强化法治意识,强化宪法意识,全面加强诉讼监督,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促进公正司法,防止出现冤假错案。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督促行政机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促进依法行政。积极探索提起公益诉讼。 

  五、紧紧把握改进作风新期待,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加快培养检察业务专家、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始终坚持从严治检,强化自身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筑牢执法办案一线平台。 

  六、正确把握司法改革新任务,扎实推进检察改革试点工作 

  市检察院被省委政法委确定为检察改革的试点单位。我们将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检察院和市委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官员额制、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等各项检察改革试点工作;以改革为契机,努力解决基层检察院人才流失等问题,争取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可资借鉴的成功经验。 

  各位代表,2015年是我市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我们决心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和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下,锐意进取、求真务实、顽强拼搏、攻坚克难,努力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返全省第一方阵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一:有关用语说明 

    

  1、“5201”工程:指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创新意识五种意识,着力狠抓执法办案、紧抓作风建设两个抓手,坚持对错案、办案安全事故、违法违纪零容忍,创造一流业绩,建设一流队伍,进入全省第一方阵,争当排头兵。 

  2、侦查一体化机制:指检察机关在现行检察体制模式下和现行法律规定框架内,建立的以上级检察院为“龙头”,以基层检察院为支点,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统一协调,指挥有力,运转高效的查办职务犯罪的工作机制。 

  3、反渎“小专项”活动:指为深入推进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部署的“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危害群众切身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全市检察机关根据当地实际开展的“一院一专项,一院一领域,一院一行业”各具特色的反渎职侵权专项工作。 

  4、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指具有法定行政管理权限的机关或组织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将涉嫌犯罪行为从行政执法中分离出来,过渡到刑事司法程序中,进行侦查、起诉并审判的办案协作机制。 

  5、量刑建议:指公诉人在出庭支持公诉中代表检察院提出建议,要求法院对被告人处以某一特定刑罚,对刑种、刑期等方面提出具体的要求。 

  6、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7、“六种良好风气”:指市检察院党组提出的六种良好作风,即“顾全大局、团结包容,勤奋学习、好学不倦,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奋发作为、创先争优,公道正派、科学用人,清正廉洁、艰苦奋斗”的风气。 

    8、“五个严禁”:指市检察院党组提出的“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口是心非,阳奉阴违;严禁山头主义,拉帮结派;严禁无中生有,造谣滋事;严禁好人主义,明哲保身”。 

    9、基层院“八化”建设:指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14年-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中提出的基层检察院发展要实现的目标: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 

    10、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指涉密信息系统的建设使用单位根据分级保护管理办法和有关标准,对涉密信息系统分等级实施保护,各级保密部门根据涉密信息系统的保护等级实施监督管理,确保系统和信息安全。 

  11、“六进”: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党校、进项目、进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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