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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牵头召开毒品案件公、检联席会议
时间:2018-08-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规范毒品犯罪案件在证据收集、甄别、研判和采信工作,进一步提升毒品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2018824日下午,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牵头组织与蚌埠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在市公安局召开了公检联席会议。  

  出席本次联席会议的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吕兴亚、各县(区)公安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禁毒支队负责人;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康燕、各县(区)院分管检察长,两级院公诉部门负责人,会议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康燕主持。 

  会上,公检双方就近三年毒品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技侦证据使用、补充侦查、同步录音录像制作、调取收集证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充分的交流。会议同时对具体毒品个案进行的分析和研判,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意见。联席会议还对今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的取证工作进行了规范。 

  吕兴亚副局长充分肯定了此次公检联席会议的重要性,指出本次联席会议形式很好,检察院同志的意见建议直中要害,为提高民警办案有很好的指导作用。并指出,在今后的办案过程中要认真学习毒品犯罪案件相关法律法规,办案程序和证据收集要合法合规。刑警、禁毒、法制部门要加强把关,保证案件办理质量。要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办案理念,组织办案民警旁听由其查办毒品犯罪案件的庭审,提升办案水平。今后,要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通过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指导,确保案件质量。 

  康燕副检察长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毒品犯罪案件呈现“危害大、重复犯罪、重刑率高”等特点,要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并对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充分认识打击毒品犯罪的重大意义和目前毒品犯罪的形势与挑战;二是要转变理念,适应新时代惩治毒品犯罪的形势要求,公诉部门审查案件要有“事不隔天”的理念,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交流,退查要将退查问题具体化,便于操作,并说明不能查证的后果;三是要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履行好打击毒品犯罪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