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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市教育局联合出台意见抓好“一号检察建议” 监督落实
时间:2019-07-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市检察院、市教育局联合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精神 全面加强学校安全建设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及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深入推进校园安全建设监督管理工作,形成检教共建长效机制。 

  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教职员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以下简称“一号检察建议”)。教育部也及时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 

  《意见》要求,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教育部门要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围绕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工作,针对影响学校安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加强检教合作、检校合作,多措并举、齐抓共管,共同推动学校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切实维护学校安全、学生安全,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发生,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意见》主要内容共分6项19条:一是全面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园)长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日常管理制度,着力建设校园安全环境,加强校园周边安全管理;二是不断加强师风师德建设和教育队伍管理,严格落实教师准入制度,加强对教职员工、外来人员管理,强化教职员工品行考核;三是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搭建法治宣传志愿者平台,提高法治宣传实效;四是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深化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对被侵害未成年人的保护;五是构建检校联动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检教合作、检校合作,建立投诉处理和报警报告机制、防控校园侵害行为工作机制;六是强化工作督导检查,加大专项督导、督查走访和整改问责力度。 

  《意见》强调,两级检察机关、教育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保障,加强沟通配合,扩大宣传,丰富载体,抓好落实,积极推动“一号检察建议”精神在蚌埠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