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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职责使命 紧抓司法办案 积极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时间:2020-02-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蚌埠检察机关严格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担当,用办案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蚌埠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市市场局稽查支队在一起对案件情况进行研判。

 

 

  龙子湖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干警前往区公安分局,对郭某、冯某等四人涉嫌销售伪劣产品(假冒、伪劣口罩)罪案件进行提前介入,并提出引导侦查的具体意见。 

 

  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依法严惩。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切实担负起非常之时的非常之责,按照高检院《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在做好自身防护和社会面防控的同时,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影响疫情防控的各类犯罪,积极主动为疫情防控提供检察保障。疫情暴发以来,针对流入市场的问题口罩案件,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会同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市市场局稽查支队两次召开联席会议,对近期群众投诉的假冒伪劣口罩线索进行逐件分析,确定摸排重点和初查方案,力争通过打上线、打源头,有效遏制扰乱市场秩序、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违法犯罪。对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涉疫”犯罪,检察机关主动发挥检察职能,就案件定性、政策把握、调取证据等方面提出建议,确保精准高效打击犯罪。2月5日,蚌埠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将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从西安市抓获归案。经初步查明,张某某在没有能力供货的情况下,在微信朋友圈发布销售N95口罩的信息,收取蚌埠市民王某转来的16000元货款后,将王某拉黑。蚌山区检察院在第一时间提出完善证据的建议,积极做好案件后续对接工作。2月6日,蚌埠市公安局龙子湖分局将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的郭某、冯某、梁某、张某等四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经过初步查明,今年2月以来,梁某、张某从郭某、冯某处购买数万只假冒伪劣口罩,并通过微信朋友圈销售牟利。得知案件信息后,龙子湖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及时沟通,提出引导侦查的具体意见,并督促公安机关加快办案节奏,体现打击威慑力。 

   

   

 

  怀远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干警通过电话与县公安局联系,提前介入了解杨某东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立案的案件情况。 

 

   依法提前介入,形成打击合力。全市检察机关在办理“涉疫”案件中,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交流,在法律适用、证据收集等方面达成共识,形成打击犯罪的有效合力。怀远县检察院针对一起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及时启动重大敏感案件提前介入机制,会同公安机关共同制定侦查方向,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固定证据,并提出了书面建议。2月8日,怀远县公安局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杨某某立案侦查。经查,杨某某故意隐瞒其与武汉籍女儿一家接触的事实,致使与其密切接触的包括38名医护人员在内的90余人被隔离观察,造成严重后果。怀远县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引导侦查书面建议函,要求公安机关围绕犯罪构成,收集调取相关证据。该案目前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禹会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人员在共同查处假医用口罩 。

 

 

  被查的假医用一次性口罩 。

 

  立足公益职能,提高打击精度。全市检察机关积极践行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禹会区检察院根据群众反映某大药房存在销售假冒一次性使用口罩的案件线索,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发现行政主管部门已介入开始调查,并查扣了部分口罩。接下来,该院将根据情况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如果查证属实,构成相关刑事犯罪,将要求行政机关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把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在非常时期的工作中,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把疫情防控工作和日常检察工作同步抓紧抓好,确保各项工作不停不等不拖,自觉做到为党分忧、为国解难、为民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