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的辛勤付出帮我们拿到了工资,让我们生活有了奔头!”近日固镇县检察院通过对齐某某等14名农民工支持起诉,他们拿到工资后,激动地向检察官道谢。
2021年3月,某建筑公司将固镇县某建筑工地的部分工程分包给欧某某,欧某某雇佣齐某某等提供劳务。2021年9月,经结算欧某某尚欠齐某某班组劳动报酬4万余元、欠殷某某班组劳动报酬11万余元。后齐某某等人多次催要,欧某某均以尚未收到工程款为由拒绝支付。时至年关,齐某某等人正为回家过年拿不到工资发愁。
齐某某班组4人于2021年12月4日向固镇县检察院反映情况,固镇县检察院经依法调查后决定支持起诉。同时在核查中了解到,欧某某因建筑单位尚未向其支付工程款而出现资金缺口,确实无力支付拖欠工资。为尽快帮助农民工拿到劳动报酬回家过年,法、检两院共同联系建筑公司进行释法说理,阐明利害关系,督促其尽快支付工程款。建筑公司同意支付工程款后,齐某某等与欧某某达成调解协议,欧某某付清了齐某某等4人的工资款。
此事传开后,殷某某等10人也来到检察院请求支持起诉。办案过程中,固镇县检察院了解到除殷某某10人外,欧某某尚欠其他13名农民工工资,该13人尚未起诉。经固镇县检察院持续与建筑公司、欧某某沟通,最终建筑公司同意剩余23名农民工可持欧某某出具的欠条到公司直接领取工资款,殷某某等10人因此撤回起诉。春节前,23名农民工已全部领取了应得工资。至此该起追索劳动报酬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近年来,固镇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以“小案不小办、小案不小看”的政治自觉,依法能动履职,通过融合支持起诉、释法说理、督促给付、协助调解等方式,保障农民工快速追索劳动报酬,同时秉承“办理一案,解决一片”的理念,注重化解矛盾促进案结事了,以实际行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彰显为民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