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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小案 检察为民】 运输石料起纠纷 检察监督促履行
时间:2022-11-17  作者:  新闻来源:蚌埠市 【字号: | |

近年来,怀远县检察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办好“小案”,努力促进当事人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日,怀远县检察院成功促成一起运输合同欠款纠纷引起的执行案件顺利执结,帮助当事人要回了15000余元欠款。

刘某某与张某某原系朋友关系,刘某某多次为从外地购买石料的张某某提供运输服务,张某某共欠刘某某运费24000元,经多次催要、结算,张某某向刘某某出具欠条一张。2019年6月,刘某某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张某某支付其运输合同欠款24000元。经调解,并由法院裁定确认张某某欠刘某某20000元,分期偿还,每月还4000元。2019年9月,因张某某未按照调解协议履行付款义务,刘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以未发现被执行人张某某有可供执行财产,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2022年3月,怀远县检察院收到申诉人刘某某的监督申请材料,反映该案仍有15000余元未被执行到位,请求检察机关对其执行案件进行监督。

怀远县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调取其银行流水,综合分析研判张某某的收入情况,最终认为张某某应具有履行能力,对张某某进行释法说理,并告知其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最终,张某某表示愿意和刘某某和解。

2022年5月26日,怀远县检察院就该案举行公开听证,张某某和刘某某在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顺利达成和解,并偿还欠款。(文字:周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