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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携手多部门守护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时间:2023-11-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记者刘怡廷 通讯员王柳 桂雪)“每次经过这里我都提心吊胆,生怕广告牌掉下来砸到人,现在终于放心了。”近日,看到湖北省潜江市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拆除跨街龙门架时,过路群众欣慰地说道。

10月10日,潜江市检察院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周矶管理区国道旁的两处跨越公路龙门架设施架设时间长,且整体老旧。龙门架上覆盖了多层广告布,只用细小的铁丝缠绕在周边固定,已出现老化、锈蚀和焊点脱落现象,在恶劣天气时可能脱落倒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由于两处龙门架设施架设时间久远,需要时间确定具体所有人和运维负责人。

潜江市检察院邀请湖北省人大代表余培军、“益心为公”志愿者以及市交通运输局等行政单位前往现场调查情况。“这个广告牌架设的时间确实非常久远,但是我依稀记得曾经的建设公司,我试着联系一下。”余培军多年来一直从事市政工程管理相关工作,提及公路广告牌的管理,当即联系了曾经的同事,很快就找到了龙门架的所有人。相关行政单位工作人员与该所有人取得了联系,得知其早已外出多年,自愿放弃龙门架的处置权。

为保障群众“头顶上的安全”,10月17日,潜江市检察院就督促整治市域内非公路标志牌召开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并再次邀请余培军、潜江市交通运输局和属地政府代表、听证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参加。

听证会上,经讨论交流,各方最终形成一致意见:以行政磋商的形式督促市交通运输局依法履职,督促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跨街广告牌依法予以拆除,同时形成长效化监管机制,消除公路运营安全隐患。

10月20日,潜江市交通运输局已对龙门架完成拆除工作。据悉,市交通运输局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对前期占用公路、在公路用地范围堆放杂物、设置非公路标志牌等未能及时整改的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共拆除建筑控制区违法地面构筑物13处,拆除非公路标志牌10处。

(原标题:失管“广告牌”被依法拆除 湖北潜江:携手多部门守护群众“头顶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