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开展具有检察特点的思想政治宣传工作。
二、组织开展全市检察机关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宣传全市检察机关先进典型集体和人物;负责与各级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
三、规划、指导、实施全市检察机关检察文化工作。
四、管理运维本院的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号、今日头条号、一点资讯号、抖音号等,指导全市检察新媒体建设;监测全市涉检网络舆情,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应对处置。
五、拍摄、制作、管理本院重大工作,重要活动的音像资料。
六、负责教育培训、基层院建设工作。
负责人:宋刚 3132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