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蚌埠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时间:2016-09-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2、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

3、领导全市各县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全市检察工作任务。

      4、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进行侦查,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某些重大犯罪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5、对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6、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本级人民法院和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或提请省人民检察院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7、对在行使检察权中做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8、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和对贪污、贿赂犯罪的举报。

      9、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研究并提出防范对策。

      10、抓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1、负责其他应当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蚌埠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包括院本级决算。

纳入蚌埠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三、蚌埠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3221.1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3221.1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4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15.52万元,增长28.5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和政策性津补贴调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加大办案力度,检察业务经费增加。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220.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71.81万元,占98.48%;其他收入49.02万元,占1.52%。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2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6.06万元,占50.79%;项目支出1585.04万元,占49.21%。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172.08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3172.08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05.3万元,增长28.5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和政策性津补贴调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加大办案力度,检察业务经费增加。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72.0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8.48%。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05.3万元,增长28.5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和政策性津补贴调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加大办案力度,检察业务经费增加。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17.18万元,支出决算为317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和政策性津补贴调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中央转移支付办案经费和装备经费没有纳入年初预算。其中基本支出1636.06万元,占51.58%;项目支出1536.02万元,占48.42%。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2015年度决算2648.36万元,比2014年增加576.51万元,增长27.8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和政策性津补贴调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加大办案力度,检察业务经费增加。其中:“行政运行”决算1123.3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决算621.12万元,主要用于办案装备购置支出和信息化建设运行支出;“侦查监督”决算42万元,主要用于侦查监督办案业务支出;“执行监督”决算40.2万元,主要用于对执行刑罚活动进行监督的办案业务支出;“控告申诉”决算44万元,主要用于受理控告、申诉、举报和维稳工作支出;“其他检察支出”决算197.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办案业务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决算3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5年度决算365.77万元,比2014年增加116.09万元,增长46.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321.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5年度决算70.99万元,比2014年增加3.35万元,增长4.9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70.9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5年度决算75.96万元,比2014年增加2.73万元,增长3.7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75.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5年度决算11万元,比2014年增加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一般公共服务方面的支出。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36.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82.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53.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蚌埠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5年度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153.5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2.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度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5.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5.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98%。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2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对5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99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2.06%。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收入决算表

      3.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支出决算表

      4.蚌埠市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蚌埠市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蚌埠市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决算表

      7.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