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蚌埠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
时间:2017-02-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66.8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15.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5.8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1
 公务用车购置  0
 

  二、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蚌埠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6.8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8.3万元,下降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比2016年预算减少6万元,下降原因主要是省检察院没有安排出国培训任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5.8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3万元,下降7.6%,下降原因主要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1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2%,下降原因主要是进一步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办案业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