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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会议在市院召开
时间:2016-03-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3月28日下午,市院召开全市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会议,深入贯彻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总结2015年全市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部署2016年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任务。各县、区院分管副检察长、监所科长参加会议,会议由监所处负责人许斌主持,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杭巨平作重要讲话。



   会上,许斌处长总结了2015年监所检察工作,通报了2015年1-12月份市院及各县、区院监所检察工作主要业务数据,围绕省院考核项目,分析了当前我市监所工作存在的问题,对2016年监所工作提出要求。各县、区院分管副检察长、监所科科长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就监所传统业务及新增业务进行了交流发言


    杭巨平副检察长在会上强调,一是准确把握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强化了检察机关对刑事执行的法律监督职责,赋予刑事执行部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社区矫正执行监督、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新职能。监督职能的调整变化,既拓展了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发展空间,又对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履职能力提出了严峻挑战。今年的重点任务是保持优势,补齐短板,坚持核心抓监督,突出重点抓办案,改进监督方式,强化监督实效,推进工作模式由办事向办案转化,充分发挥各项职能作用,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二、理清工作思路,树立与新形势新要求相适应的监督理念。一是既要做好纠防违法监管、违法羁押等日常基础工作,又要注意整合办案力量,完善办案机制,严查刑事执行职务犯罪案件,做到基础工作与重点工作并重。二是既要讲究监督方式,又要注重监督效果。要正确区分执法瑕疵、一般违法、重大违法与犯罪行为的界限,善于运用口头纠正、检察建议、书面纠正和职务犯罪侦查等监督手段,实现形式服从内容,方式与效果并重。三是既要做到工作重心从“重配合”向“监督与配合并重”转变,严守法律监督主阵地,又要把工作目标从“做过了”向“做好了”转变,防止监督工作流于形式,敷衍了事。三、提高规范化水平,切实履行刑事执行检察各项职责。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严格把握审查标准;建立协调配合机制,突出重点审查环节,实现常规审查与重点审查相结合。规范操作流程,严格证据标准,促进这项工作规范、高效开展。加大查办监管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力度。进一步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加强案件线索管理进一步加强侦查一体化建设,要强化协调提高效率,做到抓早、抓好、快侦、快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