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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燕副检察长主持召开专题学习会议
时间:2016-09-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9月2日下午,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康燕召集控申处全体干警召开专题会议,学习高检院、省院关于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相关规定。会议由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康燕主持。

  会议全面学习和传达了盛大友检察长在8月23日党组会上的讲话精神和盛大友检察长关于认真学习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规范的批示;学习了《安徽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康燕副检察长领学了高检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和《〈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配套文书格式样本》,重点强调了救助申请的受理、审查与决定,以及办案责任追究等内容。与会同志还结合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际,深入交流学习心得和工作体会,就如何认真、严格、细致地开展好该项工作做了发言。 

  在总结讲话中,康燕副检察长指出,高检院、省院的文件指导性强、针对性强、操作性强,对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规范化建设、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具有重要意义。康燕副检察长要求:一是进一步树立学习的意识。要将“三个文件”作为办理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教科书,逐条学,深入学,结合实际学,准确把握文件精神;二是进一步树立责任意识。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就是要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要在坚持依照规范的基础上,严格、审慎地办理每一起司法救助案件,要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三是进一步树立规范意识。规范化建设永远在路上,规范既是案件程序的要求,更是案件质量的保障,办理司法救助案件要深入、细致、规范地了解案件具体情况,掌握被救助人的实际经济条件,严格依法依规给予救助,真正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