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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 、市河长制办公室召开“河(湖)长+检察长”工作座谈会
时间:2020-06-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省委书记李锦斌在省级总河长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省检察院“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监督深化年的活动部署,认真落实《关于强化检察监督助力河湖长制工作的协作意见》, 6月8日下午,蚌埠市人民检察院与蚌埠市河长制办公室举行“河(湖)长+检察长”工作座谈会。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孝云、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康燕,市河长办主任、水利局局长施永坚,以及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市水利局王绪斌副局长详细介绍了河长制、“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康燕副检察长简要介绍了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强化检察监督助推河湖生态保护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双方围绕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进行了深入交流,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两法衔接、协同共治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并研究部署落实协作机制的具体工作。 

  施永坚局长指出,固镇县检察院率先在全省探索“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机制新、力度大、效果好,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全面推广,推动解决一批多年解决不了的问题。今年5月26日,副省长周喜安来蚌调研防汛和河长制落实情况,重点听取了该项工作,对该模式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推深做实在全省推广。 

  李孝云检察长指出,“河(湖)长+检察长”是起源于蚌埠的一项重大工作创新,经过实践验证是一项好制度,就下一步做好该项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进一步加强“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深化信息共享、联合巡湖、联席会商等制度,把该项工作抓实抓细,助力破解河湖生态治理难题,努力打造生态检察蚌埠名片;二是进一步加强工作的衔接和推进,坚持协作共赢和上下一体推动,开展联合执法检察监督,不断创新方法和丰富内容,把该项工作落实落细,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三是进一步加强工作总结和完善,这项工作我们做得早,要补短板、强监督,注重总结和完善,把该项工作做实做优,助推打造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蚌埠样板,服务保障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和新时代美好现代化蚌埠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