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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协作机制 提升淮河流域(蚌埠片) 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质效
时间:2022-06-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6月15日,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蚌埠市人民检察院三方联合签署合作协议,淮河流域(蚌埠片)水行政执法、水生态环境监管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正式建立。淮委党组书记、主任刘冬顺,淮河流域局分党组书记、局长姜永生,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瑞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三方明确建立会商研判、信息共享和技术协作等六项协作机制和具体保障措施,进一步充分发挥行政与司法的协作效用,协同推进地方政府、河湖长和河湖长制成员单位等依法履行职责持续强化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执法监管等工作,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提供有力保障。 

  刘冬顺指出,要充分发挥协作机制作用,推进共抓大保护走深走实,助力幸福河湖建设。要做好协作机制总结推广,力争将蚌埠片打造成区域协作样板,为全面建立淮河流域协作机制积累经验。 

  姜永生表示,淮河流域局将认真落实协作机制要求,同淮委和市检察院密切配合,聚焦突出问题,加大水生态环境监管力度,更好维护流域水生态环境领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张瑞华就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能,落实三方协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淮河流域生态保护责任担当;二是依法能动履职,突出淮河生态公益诉讼工作重点;三是坚持联动协作,努力形成淮河流域生态保护“蚌埠经验”。张瑞华表示,保护淮河母亲河,检察机关责无旁贷。全市检察机关将积极践行“专业化办案+精准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工作模式,深化水行政执法、水生态环境监管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为美丽河湖和幸福蚌埠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淮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谢兴广主持协议签署仪式。淮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伍海平,淮河流域局分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周结斌,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春霞共同签署合作协议,三方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协议签署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