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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检察院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时间:2024-04-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15日,蚌埠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研究部署市检察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瑞华主持会议并作动员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副县级干部、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延伸和拓展,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全体检察干警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事业观、政绩观,不断提高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持续锚定“对标全国先进、争创区域一流、争当全省标杆”工作目标,推动全市检察工作行稳致远、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把握目标要求,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要扎实抓好党纪学习,聚焦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组织学习活动,抓好集中学习研讨。要认真检视反思突出问题,党员干部要自觉对表对标,对照党的纪律要求,对照初心使命,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从思想、政治、作风、能力、廉政方面进行深入剖析。要切实抓好整改落实,针对检视出的问题,抓紧整改解决,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效果,体现党纪学习教育成效。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扎实推进,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要压紧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指导,推进全员参与、全面覆盖。要丰富方式方法,坚持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创新载体、丰富形式,让党纪学习教育针对性更强、效果更好。要做好统筹结合,把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同推动工作、指导实践结合起来,同激励检察干警锐意进取、担当作为结合起来,同践行宗旨、服务群众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三个善于”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结合起来,推动最高检、省院和市委各项部署安排落实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