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接触交往行为,切实防范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以不正当方式对案件办理进行干涉或者施加影响,确保公正规范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我院开展检察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专项检查,现将举报电话及邮箱予以公布。
举 报 电 话:12309
举报专用邮箱:bbjcdcb@163.com
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