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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蚌埠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时间:2021-04-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做好市院机关2021年度普法工作,根据市法宣办《蚌埠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不断加大以案释法、法律“七进”等普法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普法工作水平,为检察履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扎实开展本单位法治教育 

  1.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集体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本院制定的普法目录清单内各项法律法规等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开展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用法活动。 

  2.围绕普法目录清单内各项法律法规和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本院干警开展常态化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参加宪法法律考试、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持续推进宪法等重点法律法规的对内宣传教育。 

  3.根据全市“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要求,组织开展本院相关活动,邀请法学专家莅临本院指导授课,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的法治思维能力和法律素养。 

  4.对于新任命检察人员,组织开展宪法宣誓仪式,彰显检察干警维护宪法权威、忠诚履职尽责的决心。 

  5.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党内法律法规宣传系列活动,通过上党课支部学习、开展党建活动等,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重点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仿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6.继承和弘扬党的保密工作优良传统,进一步增强全体人员的保密意识,增长保密知识,提升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7.结合民法典颁布一周年之际,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二)加强对外普法宣传工作 

  1.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活动,利用群众集会、大型节庆和赛事活动、帮扶等多种载体,在相关行业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前后,集中时间面向社会公众和相对人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 

  2.常态化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鼓励干警加入蚌埠市“法润江淮”志愿者队伍,参加“法润江淮,共筑美丽安徽”法治漫画、故事、微视频作品征集评选活动,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宪法法律,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 

  3.针对疫情防控工作中热点问题,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 

  4.积极参加“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全面落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中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意见》,以法治巩固脱贫攻坚效果。 

  5.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开展。 

  6.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弘扬宪法精神。 

  7.将司法与普法相结合,把法治宣传贯穿到日常司法办案的全过程当中。坚持监督与教育并重,在办案过程中,积极向当事人和其他利益相关人宣传法律法规,提高其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充分运用以案释法、法律文书释法说理、案件信息公开等形式开展普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8.开展“检察开放日”主题活动,邀请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莅临参观检察机关,宣传检察职能,开展警示教育。 

  9.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观摩庭审、公开听证等活动,向公众开展普法教育,切实将司法办案的过程变成法治宣传教育的生动实践。 

  10.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等活动,深化打造“小树苗”未检工作品牌,不断推出内容丰富的法治课堂,加强对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11.结合“三号检察建议”,不断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对民营企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加快普法平台建设 

  1.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化《蚌埠日报》检察专版、蚌埠电视台《蚌埠新闻联播·检察视线》和《热点访谈》等栏目建设,向公众传递蚌埠检察“好声音” 

  2.充分发挥新媒体矩阵作用,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抖音”短视频等网络平台宣传阵地开展普法教育。 

  3.推动在检务工作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设立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工作人员释法说理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 

  4.推进新时代法治宣传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建成契合公职人员需求、兼顾广大群众需要,致力于实现法治文化、法治精神和检察文化、检察精神于一体的特色法治宣传教育阵地 

  三、工作要求 

  1.立足检察职能,加强以案司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注重检察办案重点环节的法治宣传教育紧紧抓住出庭公诉、公开听证、制发检察建议等检察办案环节,以及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发布等检务公开活动,扎实推进以案释法。坚持把助推经济发展,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任务,主动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普法工作推进机制,科学安排、细化责任,坚持普法工作一盘棋,强化各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将普法工作与各项检察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探索将普法任务与检察官业绩考评相挂钩,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3.注重经验总结,及时报送信息。各部门在落实普法任务中,要注重总结经验做法,及时编写普法活动信息,报市院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蚌埠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2.蚌埠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普法目录清单 

    

               

                   市院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