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地处皖北、淮河中游、京沪和淮南铁路交汇点,是安徽省重要的综合性工业基地,有皖北中心城市、淮畔明珠、交通枢纽之称。蚌埠位于我国南北分界线,千里淮河穿城而过,总面积5952平方公里,总人口366.6万,境内山水相连,四季分明。
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50年9月,前身为蚌埠市人民检察署,1954年9月改称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文化大革命”期间,蚌埠市人民检察院被撤销,1978年8月恢复重建。全市检察机关包括市院和7个县区院,市院下辖龙子湖、蚌山、禹会、淮上4个区院和怀远、五河、固镇3个县院。定编421人,目前在编375人,其中员额内检察官157人,检察官助理81人。市院机关定编101人,实有干警95人,其中员额内检察官35人,占在编干警总数的36.83%;检察官助理13人,占在编干警总数的13.68%。
近年来,市院新一届党组紧紧围绕我市加快建成“两个中心”、如期实现“两个全面”的战略目标,牢牢把握“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大力实施“6301”工程、打造蚌埠检察升级版的工作新思路为指引,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全面加强检察业务工作;狠抓规范司法,大力提高司法公信力;锐意改革创新,着力打造特色亮点;紧抓作风建设,积极营造机关良好政治生态;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夯实发展根基。在全体检察干警凝心聚力、奋力拼搏下,全市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市院机关连续四年获评“蚌埠市党政机关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市院党组连续四年获评“优秀班子”,被蚌埠市委、市政府记集体三等功一次。在全省检察工作考评中, 2013年获评总分第二名;2014年获评总分第一名、人均得分第一名;2015年再获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单位”;2016年获评总分第二名、人均得分第一名;2017年获评总分第二名、人均得分第一名,纳入考评的8项业务核心数据全部进入前三。2016年因成功办理有关案件被省院记集体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