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火相传四十载 砥砺奋进铸辉煌
——蚌埠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四十周年回望
记者 吴媛媛 通讯员 徐丹
四十年前,改革开放拉开序幕;四十年前,检察机关浴火重生。
今年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50年9月,时称蚌埠市人民检察署,1954年9月改称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检察机关受到冲击,检察业务工作中断。1978年8月恢复重建,经过数次区划调整,目前蚌埠市人民检察院辖三县四区共七个基层院。
四十载栉风沐雨,四十载风雨兼程。打开时光尘封的记忆,一幅蚌埠检察机关从重建到发展,从筚路蓝缕到方兴未艾的辉煌画卷展现在人们眼前。
任重道远 重建伊始百废待兴
1978年3月5日是一个让检察人终身铭记的日子。这一天,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宪法》,规定重新设置人民检察院,由此掀开了当代中国检察制度崭新的一页。
当年8月3日,蚌埠市委组织部任命杨振华为蚌埠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并于7日通知重建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借用市公安局一间办公室办公。
重建伊始,百废待兴。从借用办公室,到搬迁至市政府招待所办公,七个月时间内,市人民检察院配齐班子和人员,并同步开展相关工作。1979年3月,市人民检察院通知全市有关单位开始办公,启用“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印章,设刑检科、法纪科、办公室三个科室。此后不久,又建立东、中、西、郊四个基层检察院。至此,全市检察机关正式运行,蚌埠检察工作步入长足发展新阶段。
重建后的检察机关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严肃查办经济领域严重犯罪,迅速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不畏艰苦 四十年见证检察巨变
从简陋的办公室到一万多平米的检察技术综合大楼;从办公办案仅有一支笔、一张桌、一盒印泥,到办公自动化设施齐全;从出门办案以步代车到配备专用办案车辆……四十年来,一代代检察人见证着时代的巨变,也见证着蚌埠检察事业的飞速发展。
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书记张野在检察机关工作32年,亲历了蚌埠检察机关的发展历程。“1986年我被分配到固镇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办公室是一座大礼堂改造的。”张野回忆说,“当时整个单位就一台打印机,下乡办案大多是坐长途车或者骑自行车。”
当时,检察院工作人员大多不是法律专业出身,业务学习成为当务之急。在办案中学、利用休息时间学、周六下午集中学……物质上的缺乏挡不住大家投身检察事业的热情,这些非法律专业出身的检察官们很快成为办案的行家里手。
“这是时代赋予我们这代人的机遇,大家当时的想法就是干好工作、办好案。”在张野看来,那是法治理念大门初启的年代, 同时也是检察事业日新月异的年代。
《蚌埠检察志》记载着老一代检察人践行立法为公、执检为民之路——
1982年,蚌埠市人民检察院经济检察科立案侦查2件万元以上经济犯罪案件。
1988年,全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人犯1187人,经审查决定起诉1037人。
1989年,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29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64万元。
1991年,全市检察机关以抗洪救灾为中心,坚决打击贪污、挪用救灾款物犯罪活动,保障了抗洪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1993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开始组建民事行政检察部门。
1997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检察机关实施立案监督的内容首次写进法律条文。当年,全市检察机关共纠正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案件7件8人。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685人,提起公诉3602人;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23人,追缴赃款3700余万元;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400余万元。
2015年,作为全省检察机关首批试点单位,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怀远县人民检察院和淮上区人民检察院启动检察改革试点工作。
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稳步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869人,提起公诉4655人;全面推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成功办理全国首例环境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和全省首例食药领域民事公益诉讼。
……
数字的背后是创业者和奋斗者的无私奉献,他们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打击刑事犯罪、强化法律监督等方面取得了辉煌成绩,也铸造了蚌埠检察人特有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和价值取向。
四十年来,蚌埠检察机关涌现出杭巨平、吴群等一批先进人物和优秀集体。杭巨平获“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吴群被追授“全国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多名干警获评“全国模范检察干部”称号;怀远县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集体一等功、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集体二等功……据不完全统计,近20年全市检察机关获得国家级荣誉十余项。
砥砺奋进 不忘初心勇担当
四十载时空更迭,检察精神薪火相传。跨入新世纪后,全市检察机关主要业务工作始终在全省检察系统居于前列,多项工作跨入全国检察系统先进行列。
“我是怀着满腔热血到蚌埠工作的,一心想把在省院工作中学习到的好做法、好作风带到蚌埠市院,带领全市检察干警开创蚌埠检察工作新局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盛大友曾这样描述2013年自己初到蚌埠时的想法。
当年,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新一届党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大力实施‘5201’工程,打造蚌埠检察工作升级版”的新思路。
每个蚌埠检察人都知道“5201”的含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创新意识等“五种意识”;以司法办案、作风建设为两个抓手;坚持对错案、办案安全事故、违法违纪零容忍;创造一流业绩,建设一流队伍,进入全省第一方阵,争当蚌埠重返全省第一方阵的排头兵。
围绕“5201”工程,市人民检察院全面加强检察业务工作,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着力提升司法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跨越发展,走在全省检察工作的前列,多项工作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表彰。被省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一次,连续五年获评蚌埠市党政机关目标考核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记集体三等功。
成绩并没有让蚌埠检察人停下脚步,他们不断丰富“5201” 工程新内涵,先后升级为“5201+”、“5301”和“6301”工程。2018年,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提出“坚定不移推进‘六个一’,奋力谱写蚌检工作新篇章”这一全市检察工作总体发展思路——
紧紧围绕一条主线,即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积极践行一个中心,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打造民生检察,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安全感;
自觉聚焦一个主责,即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注重把握一个总基调,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努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牢牢抓住一个着力点,即以改革创新为着力点,不断深化检察体制改革,全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努力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奋力实现一个新目标,即奋力实现全市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全省争先,努力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如今,全市检察机关正坚定不移推进“六个一”总体工作思路,全面加强各项检察工作,在实现全面发展、全面争先目标的道路上砥砺奋进、阔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