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砥砺奋进书华章
——庆祝蚌埠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特刊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牢牢把握“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忠诚履职、锐意进取,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骄人成绩。
扬帆启航,方向至关重要。2013年3月6日,在全市检察长会议上,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盛大友代表该院新一届党组,首次提出“大力实施‘5201’工程,打造蚌埠检察工作升级版”的全市检察工作总体思路。“5201”工程,即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创新意识五种意识,着力狠抓司法办案、紧抓作风建设两个抓手,坚持对错案、办案安全事故、违法违纪零容忍,创造一流业绩,建设一流队伍,进入全省第一方阵,争当排头兵。
此后,该院党组积极适应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赋予“5201”工程新的时代内涵,持续深化工作思路。2014年,将工作思路升级为“‘5201’+4‘再’”。2015年,把“强抓规范司法”纳入整体工作思路,将“5201”工程升级为“5301”工程。2016年初,将“增强看齐意识”纳入检察工作总体思路,将“5301”工程升级为“6301”工程。2017年初,根据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将“牢固树立核心意识”和“力抓党的建设”纳入“6301”工程。
五年来,在这一总体工作思路的引领下,全市检察机关一张蓝图绘到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骄人成绩。在全省检察工作考评中,2013年度总分第二;2014年度总分第一、人均得分第一、检察长述职述廉得分第一;2015年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单位”;2016、2017年度人均第一、总分第二。市检察院和市检察院党组连续五年分别获评蚌埠市党政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和优秀班子。先后被市委、市政府荣记集体三等功,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进入新时代,迈上新征程。2018年初,市检察院党组再次提出全新发展思路,即“坚定不移推进‘六个一’,奋力谱写蚌检工作新篇章”(详见特刊封面),发出在新时代再创新辉煌的动员令。
强化法律监督,办案是硬道理。全市检察机关始终聚焦主责主业,“咬住办案不放松”,全力维护公平正义,保障社会稳定。
全面加强检察业务工作,依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2013年至2017年,成功查办了芜湖市原副市长洪建平受贿案,省司法厅原副厅长程瀚受贿、徇私枉法案,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王爱华受贿案等一批有社会影响的大要案。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和强化诉讼监督等工作也取得了新成绩。侦监、公诉、监所、民行、控申等业务都是全省排头兵。成功公诉省国土资源厅原正厅级巡视员杨先静滥用职权、受贿案,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安众受贿案等;成功办理公安部督办的我省首例内幕交易案。陈同海申诉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刑事申诉检察优秀案件。创新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在全省率先完成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实践基地、司法观护基地建设。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今年以来共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75人,提起公诉77人。2013年以来,市检察院连续5年被评为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单位。
全心全意维护民生民利。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舌尖上的安全”和青山绿水的期待,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由市检察院牵头开展的“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治理”项目,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工作创新奖”。“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工作模式”项目、“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项目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改革创新奖”。
多措并举服务经济发展。制定《关于发挥检察职能服务蚌埠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意见》《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蚌埠五大发展实施意见》等文件,提升检察工作与中心工作的融合度。
检察改革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检察制度和检察工作发展的不竭动力。2015年5月,市检察院被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后,积极稳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改革。市检察院获评2017年度市委深化改革先进单位。
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稳步推进。市检察院机关先后两批共顺利遴选出49名员额检察官,选任出检察官助理24人,全部配置在办案一线。实现了三类人员各归其位、各司其职的目标。坚持入额领导带头办案,2018年,入额院领导和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办理案件863件,占员额检察官办案总数的52%,且多为重大复杂疑难案件。
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深化。率先在全省检察机关全面实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突出员额内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实行“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优化分案机制,减少审批层级,不断提升案件质效。组建职务犯罪、涉黑涉恶和公益诉讼专业办案团队,2018年,3个办案团队共办理案件289件,办案质效均得到提高。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成效显著。被省检察院确定为公益诉讼试点单位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结合本地实际,敢闯新路,走出了具有鲜明特色的公益诉讼“蚌埠模式”。率先办理了全国第一例以市级行政机关为被告的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案件,并入选了2016年度全国十大公益诉讼案件。成功办理全国首例环境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和全省首例食药领域民事公益诉讼。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0余件,报请省检察院审批公益诉讼案件35件,就24件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案件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市检察院民行处被最高检荣记集体二等功。
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法律监督机关,党的建设是检察队伍建设的灵魂,是检察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
市检察院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两学一做”、“讲严立”等系列主题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做到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
深入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严肃查处各种违反党纪检纪的行为。深入开展检务督察、系统内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认真落实省委巡视组和省检察院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全面推进整改。全面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研究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度》等党建工作规范性文件,不断健全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强力推进基层院“八化”建设,持续开展基层院“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怀远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龙子湖区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工作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分别荣获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十大品牌”。怀远县检察院被最高检记集体一等功,市检察院获评“全省基层院建设优秀组织奖”。
紧抓教育培训提升素质能力,仅2018年,市检察院已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5期,200余名干警参加培训,160余名干警参加练兵竞赛活动。2013年以来,61名干警、25个集体在全国、全省各项业务竞赛中获分别获得业务标兵、业务能手、“十佳公诉人”、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18年,在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大会上,1名干警被最高检记个人一等功。
●全市检察工作连续5年位居全省第一方阵,其中2014年度获得总分第一、人均得分第一。
●市检察院连续5年获评“蚌埠市党政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荣记集体三等功。院党组连续5年被评为“优秀班子”。
●市检察院获评第十届、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
●市检察院牵头开展的“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治理”项目、“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工作模式”项目、“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项目先后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工作创新奖”、“改革创新奖”。
●在全省检察机关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年度考核中,连续4年位居第一。
●成功公诉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安众受贿案,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率先办理全国第一例以市级行政机关为被告的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案件,并入选2016年度全国十大公益诉讼案件。成功办理全国首例环境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和全省首例食药领域民事公益诉讼。
●市检察院连续5年获评市直机关党的工作先进单位,市检察院党组被评为党组指导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市检察院获评“安徽省第三批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示范点”。
●市检察院获评“全省基层院建设优秀组织奖”。怀远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龙子湖区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工作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分别荣获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十大品牌”。怀远县检察院被最高检记集体一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