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建引领发展 以发展推动党建
——市检察院着力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实现党建与检察业务双提升
落实“三会一课”,规范组织生活,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有力提升,市检察院获评“安徽省第三批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示范点”;
弘扬六种良好风气,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检察人员干事创业士气高昂,蚌埠检察工作位居全省第一方阵;
精准扶贫、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党员干警积极参与志愿服务,融入百姓生活圈;
……
近年来,市检察院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将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紧密结合,推动各项工作提档升级。多个支部和党员被评为省、市两级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实现了在党建引领下检察事业的全面发展。
思想理论建设为根本谋划事业发展好思路
思想理论建设是党建工作的根本。近年来,市检察院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到各项工作中,以思想政治建设促进检察事业发展。
2013年初,市检察院新一届党组提出“大力实施‘5201’工程,打造蚌埠检察工作升级版”的新思路。“5201”工程,即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创新意识五种意识,着力“狠抓司法办案、紧抓作风建设”两个抓手,坚持对错案、办案安全事故、违法违纪零容忍,创造一流业绩,建设一流队伍,进入全省第一方阵,争当排头兵。2014年,院党组提出“理想信念再‘补钙’、作风建设再‘淬火’、精神状态再提气、创优争先再加压”的要求,将工作思路升级为“‘5201’+4‘再’”。此后又先后升级为“5301”、“6301”工程,今年再次提出全新发展思路“六个一”,引导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树立标杆、凝聚共识、汇聚力量,不断提升工作标准和水平,推动检察事业迈上更高的台阶。
把学习的过程转化为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过程,把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工作的能力。市检察院不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一把手”带头学,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确定学习主题、选定学习内容、主持集中学习;班子成员深入支部专题辅导、重点发言,分析、研讨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几年来该院先后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着力提升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和纪律意识,形成凝心聚力、团结协作、积极向上、干事创业的共识。
以队伍建设为龙头 好班子带领好队伍
一支队伍一面旗,一名党员一盏灯。市检察院党组将“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干部”作为最大政绩,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事业,推动事业全面发展,自2013年以来,全市检察工作始终位居全省第一方阵。
班子强则发展快,队伍强则事业兴。市检察院党组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个核心,切实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班子成员之间经常开展谈心谈话,真诚沟通,凝聚共识,在推进工作、廉洁从检等方面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实行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和检委会“一把手”末位发言、末位表态制度,提升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着眼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精准指导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全面提升。院党组连续五年获评蚌埠市党政机关“优秀班子”,该院被评为党组指导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好的班子是带出来的,好的队伍是管出来的。市检察院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全面加强从严治检,将监督触角延伸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坚持党组统一领导,领导班子齐抓共管、业务部门各负其责、干警积极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年初全院各级领导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体检察干警签订廉洁从检承诺书。大力弘扬六种良好风气,针对机关作风中的苗头性问题,提出五个“严禁”,教育检察干警要坚守正道、弘扬正气。
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为核心 全面履职规范司法见成效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自身的纪律作风如何关系到法律的统一实施,关系到公正执法和党的形象。市检察院把作风建设与检察业务紧密结合,通过紧抓作风建设,不断提升反腐倡廉的能力,为完成好新形势下检察工作提供保障。
工作中,市检察院坚持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实行“一案双查”,严格责任追究,加大工作问责力度。开展系统内巡视,突出巡视重点,注重发现问题,促进巡视成果转化。结合实施新修改的刑诉法,加强对履行新增检察职能的监督,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检务督察,纠正执法办案不规范等方面突出问题。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市检察院始终绷紧司法规范这根弦,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全市县区院进行专项检务督察,对已办结案件进行质量抽查,同时检查办案过程中各项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把规范司法行为融入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检察院、业务部门指导基层检察院对口部门等工作中,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与基层建设深入融合。
以思想理论建设为根本,以班子建设为龙头,以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为保障。近年来,市检察院通过抓党建、带队伍,在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的同时,促进检察事业全面发展,全市检察工作位居全省第一方阵。该院连续五年获评蚌埠市党政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多次获评省级文明单位、市双拥模范单位,被命名为省级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示范点;院党组被评为优秀班子、党组指导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实现了党建工作和检察业务双提升、双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