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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我院支持抗诉的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获改判
时间:2015-11-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由禹会区检察院提请本院抗诉的被告人孙宝斌非法持有毒品罪一案,经本院审查后支持抗诉,现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改判被告人孙宝斌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与盗窃罪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