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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市院侦监处依法促成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刑事和解
时间:2015-12-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市院侦监处依法促成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达成刑事和解,依法做出对犯罪嫌疑人贾某某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犯罪嫌疑人贾某某驾驶无号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后果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承办人在办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悔罪表现较好,与被害人家属之间具有达成和解的意愿。考虑到犯罪嫌疑人身患疾病、家庭特别困难等特殊情况,案件承办人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亲属进行和解,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犯罪嫌疑人贾某某自愿一次性赔偿14.1万元。被害人亲属出具谅解书对贾某某予以谅解。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贾某某与被害人亲属已达成赔偿谅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不具备社会危险性,遂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双方当事人对处理决定均表示满意。今年来,市院侦监处已对五起交通肇事案件促成刑事和解,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