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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六旬老妪好心搭载他人 车翻人亡被判刑
时间:2017-12-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骑车路上遇到熟人求载,出于好意却忽视安全搭载,不料途中三轮车发生侧翻,事故造成乘车人1人死亡。经安徽省望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7月12日,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任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7年4月15日清晨,家住望江县太慈镇的六旬老妪任某某骑着她“以旧换新”买来的的无号牌电动三轮车,搭载同村村民陈某某一起去采茶叶。在路上,她碰到了同样去采茶叶的潘某某等一行5人。任某某本不愿搭载,但碍于5人央求,便勉强同意了。任某某驾驶三轮车沿 “村村通”道路行驶至至一上坡路段时,因电动车动力不足,制动系统不稳,导致车子溜车和侧翻。车上乘坐的潘某某摔倒在地,上身被压在车身下面,后因抢救无效死亡。经事故责任认定,任某某在本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近年来,电动三轮车普及率越来越高,在广大农村地区,很多中老年人将其当成了生产和生活的主要工具。但电动三轮车稳定性差、安全系数低,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很多隐患,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甚至违规载人,极易导致事故。检察官提醒,驾驶机动车或非机动车上路时一定要注意行车安全,严格遵守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规范操作,谨慎驾驶,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姜黑妹、徐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