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蚌埠市监察委员会移送,6月21日,我院依法作出决定,以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逮捕市卫计委原党委委员、副主任赵某某(正县级)。
今年3月22日,蚌埠市监察委员会以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赵某某立案调查。调查终结后,6月21日将该案移交我院。受案当日,我院依法对赵某某作出逮捕决定。
我院决定逮捕时认定: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在担任市卫生局副局长、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市卫计委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并查明其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其行为已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目前,该案正在审查起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