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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司法厅原副厅长程瀚受贿、徇私枉法案在蚌埠市中院公开宣判
时间:2018-07-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由蚌埠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安徽省司法厅原副厅长程瀚(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一案,713日下午在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程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95.523644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程瀚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程瀚的行为已经构成徇私枉法罪,依法对其数罪并罚。判决被告人程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对被告人程瀚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