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怀远县检察院顺利办结一起赔偿案件。2012年10月15日,怀远县城关镇某社区负责人持赔偿申请书来到我院,要求返还原支部书记张某某贪污案的扣押款。2006年至2007年期间,张某某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村民募集的和外单位赞助的修路款,涉案后财物被检察院扣押,后张某某被法院判刑。我院受理后,发现该笔款项系修路资金,应该予以返还。目前该笔赔偿款已经落实到位,因募集款被贪污而停建的道路也恢复施工。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未经允许本文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