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8日,在五河县旧县湾的一处工地上发生了一起发包方与粉墙工人因工程款问题大打出手而引起的伤害案件。近日,五河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王某。
2012年11月28日,粉墙工人王某、王某某等人因工程款问题与发包方的陈某、陈某某发生纠纷。双方在争吵中情绪都比较激动,在推搡过程中陈某某将王某某推倒在地,用手中拿的一个钢杯子砸王某某的头部。王某某的兄弟王某见状将手中吃饭的瓷碗朝陈某某的头顶砸去,陈某某的头部被砸伤。经鉴定,陈某某的头部构成轻伤。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未经允许本文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