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上午,市院最高管理者王永法检察长签署质量手册发布令,批准蚌埠市人民检察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宣布市院质量管理体系试运行,并任命康燕副检察长为管理者代表。
《蚌埠市人民检察院质量手册》、《蚌埠市人民检察院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蚌埠市人民检察院部门质量管理工作手册》等文件,阐明了检察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并对市院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了总体描述,是市院运行质量管理体系的法律性文件,对于系统规范全院质量管理、保证服务质量,持续满足服务对象的要求,增进服务对象满意和信任,提升社会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会上管理者代表康燕副检察长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各部门要组织本部门干警通过自学、集体讨论等方式继续深入学习所在部门以及与本部门相关的文件,做到人人熟悉、人人精通体系文件;二是全院干警要严格按照体系文件要求规范自己的工作,做到“记我所做,做我所写”;三是在学习工作中发现不符合体系文件要求的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做到早发现、早汇报;四是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运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最后,王永法检察长鼓励全院干警发扬只争朝夕的精神,以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地做好ISO9001质量体系建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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