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1日,市检察院邀请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教研室主任杨辉忠教授前来授课,并与检察干警就具体案例进行了交流研讨。市院公诉处、侦查监督处全体干警,各县、区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和公诉、侦监部门干警60余人参加了培训活动。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建华在讲座前的动员中指出,这次全市检察机关公诉、侦查监督部门开展的集中培训活动,是市检察院推进检察干警的素质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公诉、侦查监督部门干警的业务水平所开展的一项内容。他要求全体参训人员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实务水平。
杨教授围绕“合同诈骗的司法认定”这一主题,从合同诈骗罪的含义、特征和构成等几个方面入手,深入浅出地展开阐述。讲座中,杨教授从具体案例谈起,通过对一些案情复杂的合同诈骗案例的分析,以及在实际案件中如何确定犯罪事实等,为干警们阐述了各类合同诈骗罪的不同特征、犯罪手段和区别方法。杨教授的讲解从个案到法理,从学术到现实,视野开阔,深入浅出,答疑解惑,特别是介绍了大量的新观点、新方法,拓宽了干警的眼界,使干警们对学术界近期关于合同诈骗罪司法认定的新观点有了进一步认识,对案件查办工作具有极强的指导性。整堂讲座精彩纷呈,赢得台下掌声不断。

康燕副检察长主持了下午的案例研讨活动,通过具体的案例,针对干警们的不同认识,杨辉忠教授与干警进行了探讨,并作精彩点评,使干警们受益非浅。

编辑:侯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