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耕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实施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
《检察日报》北京9月4日电(记者徐日丹) 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实施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耕指出,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是中央确定的一项重大司法改革。这项改革的内容是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决定权上提一级,即省级以下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这项改革是优化检察职权配置、强化对检察机关自身执法监督制约的重要举措,各级检察机关要严格执行改革后的程序,加强配合衔接,确保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张耕说,改革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的意义重大。首先,改革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是加强对检察权的监督制约,保证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需要,是推进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办案质量的需要。加强对检察权的制约,是深化检察改革的重点之一,这既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望,也是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客观需要。
其次,改革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是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公正性和公信力的需要。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决定权上提一级后,克服了立案、侦查、逮捕在同一平台操作的问题,有利于加强上一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的监督制约。
再次,改革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是进一步规范执法、提高办案质量的需要。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决定权上提一级后,上级检察院将严格按照逮捕的条件审查犯罪事实和证据,并支持下级院依法办案、排除干扰,有利于促使各级侦查部门切实摒弃“以捕代侦”的办案方式,更加注重案件初查,更加注重全面收集和固定证据,更加注重提高报捕案件的质量,更加注重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
张耕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严格执行改革后的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加强配合衔接,确保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平稳健康开展。他指出,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决定权上提一级后,各级检察机关要采取网络传输、加班加点等办法,加快办案进度。要加强对案件提前介入工作,以熟悉案情和证据,为及时审查逮捕做好准备。要正确处理监督和配合的关系,上一级院侦查监督部门在审查案件过程中,既要按照法定逮捕条件认真审查把关,又要加强与侦查部门的沟通配合,依法及时作出决定,做到不错不漏、不枉不纵,真正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要正确处理实施改革与强化办案的关系。要以实施这项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职务犯罪侦查水平。
张耕强调,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改革已进入具体实施阶段,加强组织领导和各方面保障更为关键。各级检察院党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改革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办案力量和装备配置,加大检察网络建设力度,要分批对检察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主观能动性,在现有法律框架和改革方案之下,积极开展工作机制的探索创新,使改革不断深化。
高检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出席会议,副检察长朱孝清主持会议。
蚌埠市检察院和三县四区检察院相关人员收听收看了此次电视电话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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