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落实高检院、省院关于加强基层院建设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市检察机关科学化管理水平,市检察院向市委报请《关于在全市基层检察院开展规范化管理体系建设的报告》,并由市委同意批转后,于11月27日下午组织召开了全市基层检察院规范化管理体系建设工作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基层指导处谷文连处长,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翟高潮同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巫希平同志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市人大副主任陈桂林同志,市政协副主席姜和龙同志,各县、区党委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同志出席了会议。
目前,市院机关的规范化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正稳步推进,并通过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审核,管理效应已初步显现。为了巩固和深化市院机关规范化建设的成果,市检察院报请市委和省检察院批准,在高检院基层指导处的大力支持下,决定把规范化管理体系建设延伸到县、区检察院。以现代管理理念为指导,积极引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将对检察机关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自我约束、实现“无缝隙”管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永法在动员报告中深刻阐述了基层院规范化管理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对基层院规范化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并对做好基层院规范化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了严格的要求。王永法检察长指出,实施基层检察院规范化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院建设战略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推动全市基层检察工作深入发展的现实需要,同时顺应了当今时代的发展要求。王永法检察长要求,全市各基层院要以务实作风为保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引导干警全员参与,搞好培训工作;要统筹安排,注重结合,以确保规范化管理体系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省院党组成员、政治部翟高潮主任指出,蚌埠市检察院在机关内部建立起质量管理体系并取得明显成效后,又在全市7个基层检察院全面开展规范化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这是一个崭新的起点,在安徽省检察系统也是首例。希望作为先行者和开拓者的蚌埠市检察机关,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全省检察机关的规范化建设进行一次示范,探索一条道路,总结一套经验,制定一套标准。
高检院政治部基层建设指导处谷文连处长从认清形势,高度重视;抓住重点,认真学习;高度负责,系统策划;全员参与,扎实工作;解放思想,勇于创新等五个方面,对基层院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提出了指导意见。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巫希平同志在发言中指出,开展基层检察院规范化管理体系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全市基层检察院要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基层检察院规范化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要脚踏实地,狠抓落实,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规范化管理体系建设;要强化领导,上下联动,确保基层检察院规范化管理体系建设取得实效。巫希平书记强调,各基层检察院在严格执行体系标准的同时,应当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正确处理好标准与转化的关系、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和规范与效果的关系,实现标准体系和检察工作紧密结合,对原有工作流程科学再造,最大限度地调动检察人员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提高执法效率和提升执法水平,最大限度地增强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建华主持了此次会议,并要求全市检察机关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计划部署,努力把会议提出的各项部署和要求落实到位。会上,龙子湖区院和五河县院代表全市基层检察院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的方法步骤,认真完成各个阶段的创建工作,以优异的业绩不断提高我市基层院规范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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