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蚌埠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受到了省检察院的通报表彰。
近年来,市检察院监所处在院党组的领导和省院监所处的指导下,坚持“争先进位,争创一流”的工作目标,全面履行监所检察职责,不断加大执法监督和办案力度,为促进监管机关严格执法、文明管理,维护监管场所秩序和社会稳定,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和刑罚正确执行,做出了应有贡献。2006年以来,全市监所检察部门共初查监管场所发生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20件20 人,立案7件7人,所立案件均作了有罪判决;以纠正违法和检察建议的形式,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发生的违法现象878起;办理在押人员及其近亲属控告、举报、申诉案件73件。对监管场所进行安全防范检查574 次,有效地防止了各类事故的发生,维护监管场所的稳定。纠正刑期计算错误的经验材料被《检察日报》头版采用,并在正义网、人民网、中安在线等知名媒体转载。
2006年—2008年,该处两次荣获全省监所检察系统“先进集体”,2008年获全省监所检察系统业务综合考评第一名,被市院党组荣记集体三等功,并被省委政法委评为“监外罪犯脱管漏管专项检查行动”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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