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8日至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治部基层院建设指导处副处长谷文连带领审核组7名成员,对我院规范化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现场审核。在为期两天的审核中,审核组全面审核了我院规范化管理体系文件及其运行情况,并重点对公诉、侦监、反贪、院办公室、规范化办公室等部门进行了深入审核。
在审核末次会议上,审核组将审核情况进行了通报,并与我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内审员进行了交流和沟通。审核组在综合分析了现场审核获取的客观证据后,一致认为我院建立并实施的规范化管理体系基本符合GB/T19001-2008标准和《人民检察规范化管理体系指导性标准应用基础标准》的要求,规范化管理体系完整、机制运行良好、持续改进有效。同时,审核组针对在现场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在体系文件、规范执法、质量记录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在听取审核组审核意见后,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永法对审核组审核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王永法检察长指出,我院规范化管理体系建设自去年初开展以来取得了一些成绩,并于去年底通过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审核,获得了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但是,同先进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相比,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完善。蚌埠市院将以高检院此次审核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学习,认真落实审核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设,坚持持续改进,努力把规范化管理体系建设水平提高到新的更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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