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是提高检察机关科学管理水平、创建科学管理机制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在全国部分检察院组织开展规范化管理机制试点工作,搭建规范化管理体系,全面规范各项检察工作,有效地推动了检察机关的规范化建设。
蚌埠市检察院于2008年底正式启动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在市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高检院和省检察院的指导下,经过一年多的努力,于2009年11月份,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现场审核,正式获得认证证书。并于2010年1月通过了高检院政治部组织的审核组审核。
在3月1日刊发的《检察日报》中,发表了题为《深入推进检察工作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的文章,其中明确提出“蚌埠样本”这一概念,并介绍了蚌埠市检察院积极探索规范化管理新机制,建立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做法和经验。
摘录: 蚌埠样本
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安徽省蚌埠市检察院规范化管理体系建设取得重要成果,2010年1月通过了高检院政治部组织的审核组审核,这在安徽省检察机关尚属首家。
该院积极推进管理体系建设,形成了由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16个部门操作文件,共165个操作规程和操作标准组成的质量管理体系。该院检察长王永法说,检察工作实践中引入这一管理体系后,就将以前的“人管人”方式改变为“制度管人”方式,做到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减少了人为管理的伸缩性。“一把尺子量到底,干警们心服口服。”
蚌埠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巫希平高度评价蚌埠检察工作:“近年来蚌埠市检察机关依托现代管理理论,按照《人民检察院规范化管理体系指导性标准》,建立并不断完善规范化管理体系,向管理要效益,向规范要质量,进一步提高了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向人民群众提供了公正、高效、满意的司法服务,得到了市委和人大的充分肯定。蚌埠市检察机关率先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在蚌埠市各级机关特别是政法机关带了个好头,对全市政治经济的稳步发展、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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