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月26日晚蚌埠市首届“珠城十佳人民法官、十佳人民检察官”颁奖晚会上,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吴群同志被“双十佳”组委会授予特别奖。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任予赞为吴群同志颁奖。
吴群同志,1963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82年10月入伍, 1986年9月至1999年8月,历任排长、政治指导员、政治处副营职干事。在部队荣立一次三等功、6次获嘉奖,被评为优秀管理干部、优秀机关干部、优秀党员等。1999年8月,转业到市检察院,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至今。2005年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并被任命为助理检察员,2007年任民行处副处长、检察员,出色地完成了由军人到检察官的角色转换,迅速成为业务骨干和办案能手。转业后该同志曾多次评为优秀公务员并受到嘉奖。
一、转变角色,苦战“天下第一考”
当前,在司法系统,要任命为检察官或法官,必须通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而国家司法资格考试以试题难度极大、通过率极低被称为“天下第一考”,因此对转业到检察院工作的军人来说,通过的难度可想而知,许多转业到政法系统的军转干部面对司法考试选择了退缩或放弃,而吴群同志却勇敢选择了面对,因为他认为既然从事了检察事业,必须要成为一名真正的检察官,从进院之初,他就给自己确定了一定要通过司法考试的目标。在艰辛的备考的路上,吴群同志充分发扬了军转干部特有的的“韧”劲,从最基础的法律知识学起,没有老师,他以领导同事为师;时间不够,他就挑灯夜战;记忆不深,他就反复做题练习;理解不透,他就不耻下问,在办公室、家中、出差途中,甚至上下班的路上,都留下了辛勤的汗水。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连续四年的寒暑相易,1460个日夜灯火相伴,2005年,吴群同志终于以较高分数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成为成为全市检察系统第一位通过司法考试的军转干部,受到了院领导高度好评,同事们的交口称赞。在被任命为检察员,成为独当一面的业务骨干和办案能手后,该同志并没有躺在过去的成绩上,因为他清醒地认识到,法律尤其是民商法律理论更新很快,新法出台频繁,不坚持与时俱进,吐故纳新,就不可能办好民行案件。他在工作中,坚持边办案,边学习,以办案促学习,通过办一个案件,了解掌握多部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不断总结和积累经验,尤其注重对新出台法律的学习。如新修订的《民诉法》细化了抗诉条件,抗诉事由发生了变化,为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立法实质,防止将抗诉条件扩大化或缩小化,他集中精力,反复深入学习,潜心研究新修订的条款,经常上网查询相关文章,拓宽思路,深刻领会立法原旨,以适应民行业务的发展需要。
二、情系百姓,顶真办案求公正
检察官的首要职责就是办案,吴群同志主动要求多办案,特别是对涉及人数众多、群体性的疑难复杂案件,都积极要求领办。如其领办的胡某等数十人申诉某公司劳动争议系列纠纷案,由于该案涉案人数多,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吴群同志认真办理、细致审查,案件经过抗诉进入再审程序后,其又多次与被申诉人多方联系,宣解法律,耐心做工作,促使企业履行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最终使得企业下文解决了100多名改制下岗劳动者的解除合同补偿金等问题。在民行处,吴群同志顶真办案更是出了名的。如其办理的蒋某夫妇申诉相邻关系纠纷一案,该案中双方当事人因邻里纠纷发生了暴力殴斗,一方当事人被判处了刑罚,双方积怨很深。为了妥善化解纠纷,排除社会矛盾,该同志与同事三次到固镇县农村当事人家里实地看现场,并会同当地乡政府、法庭和县检察院的同志多次耐心细致的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积极进行调解,有效化解了双方的怨气,消除了发生更大刑事案件的隐患,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该同志在办案中还坚持情为民所系,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对于涉及民生或弱势群体的案件,他都坚持依法快审快结,尽最短时间和最大可能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如其办理的甘某申诉某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甘某在该保险公司投了重大疾病险后,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却拒不赔付,原审法院也没有支持甘某诉讼请求,甘某面临因无钱医治病情恶化的危险。吴群同志了解情况后,在认真审查后迅速作出了提请上级检察机关抗诉的决定。案件经过法院再审后,作出了改判,纠正了错误的裁判,保护了弱者合法利益,维护了司法公正。
在办理抗诉案件时,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案件,严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在接待申诉人来访时,该同志心系群众,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茶水暖心,一颗诚心办事,一句再见送客”,特别是对不能抗诉或提请抗诉的案件申诉人,耐心地宣传法律,细心疏导,引导申诉人息诉服判,努力将申诉人的认识统一到法律规定上来。近三年来,他共办理民行申诉案件近200件,其中,办理服判息诉案件50余 件,有效地防止了矛盾激化,较好地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和谐稳定,收到了良好的法律、社会和政治效果。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大多直接关系当事人的经济利益,检察干警在办案中经常与当事人、律师打交道,容易受到各种干扰。近年来,吴群同志自觉遵守高检院和省、市委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在办理民行申诉案件中,严格执行办案纪律,自觉遵守办案程序,注重自身形象,做到秉公办案,从不以案谋私。
三、突患重病,笑看天命铸忠诚
由于长期坚持不断的学习和繁重工作的压力,吴群同志积劳成疾,于今年3月查出身患癌症。在经医院确诊后,同志们都大为震惊,大家都说,这么好的同志怎么能突然就患上了癌症呢?在上海住院期间,大家都要求前去探望,吴群同志捎话回来,要求大家千万不要去,并说路途遥远,耽误大家工作。为节省治疗费用,在上海初步治疗后,在吴群同志极力要求下,回到蚌埠医院治疗。在同志们去看望时,吴群同志表现的非常乐观,以一名共产党员大无畏的精神看待自己的疾病,大家都被他这种精神深深折服。考虑到吴群同志的家庭条件,院里领导提出要对吴群同志要进行帮扶,但吴群同志却对家人说,尽量不要麻烦组织,院里的经费也很紧张。由于吴群同志病发突然,部分案件尚未办结,相继交由其他同志继续办理,一些案件当事人知道了吴群同志的情况,都说这么好的同志怎么会这样,真让人惋惜,还有的申诉人一定要到医院去探望,被好言劝阻。在住院治疗期间,吴群同志仍不忘工作,对本处的同志反复讲解还没有办结的案件的思路,还应该再做那些工作。癌症需要化疗,吴群同志以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配合医院治疗,经过几个疗程后,身体恢复的比较好。今年民行处人手较少,工作非常繁忙,在身体条件稍微好转,吴群同志又回到了工作岗位,并要求承担办案任务。考虑到他身体还很虚弱,且要继续化疗,院里不愿给他安排工作,但他坚持要承担一定的工作任务,最后只得确定其负责本部门的申诉人来信来访的接待任务。吴群同志正是以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对公正司法的不懈追求,用军人顽强的意志与病魔抗争,书写着他无怨无悔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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