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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日报》2011年2月22日《正义与和谐》检察专版文章
时间:2011-02-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民主监督 廉洁自律 勤政高效

市检察院强力推进述职述廉

 

述职述廉制度作为全市检察机关中层干部和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履职考察制度,推行三年以来,日益显示出在促进检察工作发展、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每年年初,全市7位基层院检察长和市检察院18位部门负责人依次汇报上一年度检察工作开展、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并现场接受工作点评和民主测评。

借助这个晒成绩、互交流、共发展的平台,我们可以更加明了二〇一〇年度全市基层检察工作一些值得关注的亮点。

创新民行工作机制

市检察院民行部门推行了“一体化”办案机制,采取交办、巡回办案等方式;坚持抗诉书说理制度,落实抗诉案件跟踪监督机制,不断在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案件质量,增强监督效果上下功夫。一年来,共收到法院再审改判、调解、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裁判文书73件,全市抗诉案件改变数位于全省前列位次。在第三次全省民行工作会议上,王永法检察长受邀作典型发言,详细介绍了蚌埠市检察机关坚持“四个强化”、着力“四个提高”,全面提升民行抗诉案件质量的经验。

重视服判息诉案件办理,做好当事人的疏导和帮教工作对于维护司法公正和法院正确裁判的司法权威,化解社会矛盾有着重要作用。怀远县检察院探索出服判息诉工作“四到位”的做法成效较好,已在全市范围内得以推广。即对申诉无理,无立案审查必要的当事人,做到说理到位;对不懂法律,盲目申诉的当事人,做到释法到位;对无理缠诉,意图拖延执行的当事人,做到教育到位;对不宜抗诉,有实际困难的当事人,做到帮助到位。当前,服判息诉工作已经打造成全市民行检察工作又一个新亮点。

涉检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

在市检察院构建“大信访”格局思路的指导下,两级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扎实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全年办结省检察院、省人大、省委政法委集中交办案件23件,办结率100%,实现涉检进京“零上访”的工作目标。

依照预防在先,排查在先,化解在先的工作原则,市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定期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完善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待日等制度,通过采取领导包案、落实责任、定期报告、适时督办,多措并举加大矛盾化解力度,将问题解决在基层。针对不同时期信访工作的不同特点,及时制订和落实应急预案,提前对涉检信访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消除不稳定因素,全年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信访案件。

消灭反渎立案空白点

2010年,全市检察机关反渎工作发展势头良好,并且消灭了立案空白点。全市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727人(统计数据截至1225日),立案人数有大幅增加,其中重、特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915人,同比上升80%。包括市检察院在内的全市6个办案单位立案人数同比上升,怀远县检察院、禹会区检察院均创历史最好成绩。

办案质量显著提升,起诉数与判决数同样取得两法修订以来最好成绩。全年案件侦结率为96.43%,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近10%,案件全部移送起诉;法院审理后作出生效判决1423人,均为有罪判决,同比上升43.75%

人才培养引入“导师制”

针对近年来年轻检察人员队伍不断壮大,但业务水平和办案经验不足的实际情况,禹会区检察院尝试引入“导师制”管理模式。即对新进院人员,各部门指派综合素质好、经验丰富的干警担任专人指导老师。通过老同志的细心指导、言传身教,帮助新人少走弯路、尽快进入角色。“导师制”的推行,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切实提高了年轻检察人员的业务技能、职业精神和责任意识,迅速成为年轻人才培养的“助长剂”和增强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的“加速器”。

立足锻造复合型检察人才的战略考虑,禹会区检察院党组集中对一批年轻干警进行了岗位调整,改变新进人员多年在同一岗位工作的老传统,旨在通过多岗锻炼,实现年轻干警的全面发展。禹会区检察院所采取的一系列人才培养新模式激活了干警的工作信心和热情,加快了人才梯次配备步伐,也在全院形成奋发向上、协调发展的良性工作氛围。

(一鸣)

 

 

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活动

 

通过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他们的生活困难,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春节前夕,龙子湖区检察院开展了对刑事被害人集中救助的活动。

该院控申部门对近年来的刑事伤害案件进行了详细统计,通过查阅卷宗、询问承办人、带案走访等多种渠道,收集当地未获得犯罪分子赔偿且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信息。随后,检察干警对这些被害人进行了逐一走访,对他们的家庭情况、困难程度进行仔细核实,确保让有限的救助金能够用在真正需要的被害人身上。例如,被害人席某某于2007719日,因琐事被他人殴打,造成急性重度开放性颅脑损伤,损伤程度为重伤,住院治疗费用高达数万元,由于伤情较重,康复较慢,目前还在持续治疗。事发后,加害人未对她进行任何赔偿。席某某也因此事导致家庭破裂,现在她一个人抚养两个孩子,仅靠打临工维持日常生活和后期治疗费用。了解到席某某的情况后,控申科干警立即向院领导作了汇报,并以最快的速度为她办理好相关手续,当该院领导班子成员亲自给席某某送去一千元救助金时,她泣不成声,只是不停地说着“谢谢”。

考虑到有些刑事被害人身体不好、行动不便且居住偏远,控申科干警专程将救助金送到他们手里。被救助的五保户老人杨万金看到检察干警冒雪来到他家的时候,非常感动,握着检察官的手久久不愿松开,激动地说:“我们怎么也没有想到检察机关会记得我的困难,还主动将救助金送上门,真是太谢谢你们了!”

通过此次活动,龙子湖区检察院先后对三十余人进行救助,救助金达四万六千余元。对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这一弱势群体进行救助不仅给被害人送去了温暖,而且充分体现司法机关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人文关怀,对于维护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具有积极的意义。(文中人员均为化名)

(王方)

 

流浪妇女遭车祸 侵权损害得赔偿

 

当前,我国法律虽然对无名氏死亡后赔偿权利的主张主体没有具体规定,但无名氏作为一名公民,其生命健康权理应受到法律同等保护,不能因其亲属暂时没有找到、法律上没有具体规定,就放任肇事者的违法行为。近日,固镇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刑事案件过程中,主动为一名流浪死者亲属依法维权,对肇事司机提起公诉的同时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请予以民事赔偿。

201055,山东省枣庄市人高某驾驶大货车在固镇县境内碰撞路边一名妇女(系流浪者未能查明身份),造成该妇女当场死亡。经固镇县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高某负此起事故全部责任。

该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犯罪嫌疑人高某因交通肇事致流浪妇女死亡,其行为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应对其肇事后果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鉴于死者身份不明这一现状,检察机关依据民事诉讼法、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主动商请县民政部门履行社会救济和公益救助的责任。经双方协商,由固镇县民政局出具书面委托,授权县检察院以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为该死亡妇女的亲属主张权利,并且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该案经法院审理后除刑事判决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达成协议,被告人高某赔付死亡赔偿金11万元整,如死者的继承人出现后,认为赔偿金数额低于法定赔偿标准的,可依法定标准予以追偿。调解协议达成当日高某家人就代其履行了协议,随后县民政局将赔偿款提存。民政部门表示,一旦该死者的继承人出现,经核实后立即交付给其继承人。若无继承人领取,超过法定期限后,将该款作为救助金。(文中人员均为化名)

              (曹景杭 陈伦远)

 

 

检察短波

市检察院开展集中走访慰问活动

新春佳节来临前夕,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永法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领相关部门干警走访慰问了11位市检察院离退休老同志或遗孀、10名有困难的检察干警和6名结对帮扶的困难群众,送去全市检察干警对他们的新春问候和祝愿,并给予了一定的物质资助和慰问金。

 

开展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大检查

为全面评估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化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不断提高体系的精细化程度。1月下旬,由市检察院基层检察院建设办公室和研究室牵头,组织开展了一次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化管理体系大检查。20余名审核员分组对市检察院六个处室和两个县、区检察院进行抽查,重点审核各单位、各部门的规范化管理体系文件及运行情况,内部审核的相关记录及体系运行记录,纠正措施的执行情况和相关记录。

 

市检察院老干部活动丰富多彩

春节前夕,为丰富离退休老干部的文化生活,市检察院相关部门积极筹划,举办了首届老干部红歌赛和室内体育运动会。根据老干部们的身体状况和兴趣爱好,此次体育运动会精心设置了乒乓球、象棋、投飞镖等项目。

(市检宣)

 

虽无彪炳英雄业 却有忠诚赤子心

——记市优秀检察官吴群

 

这是一位平凡的检察官。19998月,吴群同志转业到蚌埠市检察院,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2005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被任命为助理检察员,2007年任民行处副处长、检察员。他“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 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并受到嘉奖。2010年被蚌埠市委政法委授予全市首届“十佳检察官特别奖”。回顾十多年的检察生涯,吴群同志并没有可歌可泣的惊人之举,但他热情、敬业、正直、谦和的性格,以及数十年如一日为群众服务的拳拳之心,给每个认识他的人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20103月,刚刚度过47岁生日的吴群同志当被医院查出身患癌症,突如其来的打击并没有击倒这位中年硬汉。他以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配合治疗,凭借顽强的意志勇敢地与病魔抗争,身体情况稍微好转后,除了定期住院化疗,只争朝夕的他又回到本职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地为检察事业发着一份热、奉献一份光。吴群同志用其实际行动让胸前的检徽更加闪耀。

从法律门外汉到检察业务的行家里手

作为进入检察系统的一名军转干部,吴群同志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刚开始时甚至连一些基本法律术语对他而言都颇为费解。面对困境,他没有轻言放弃,而是发扬军转干部特有的的“韧”劲,将挑战目标直指以试题难度大、通过率低著称的“天下第一考”——国家司法考试。“我不是学法律出身的,所以我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在学习掌握岗位技能的同时,将近不惑之年的吴群同志在书本上狠下功夫,反复揣摩一个个法律术语,细细理解一条条法律条文,攻克一个又一个“盲点”。没有老师,他以领导同事为师;时间不够,他就早起晚睡;记忆不深,他就反复做题练习;理解不透,他就多方探求。在办公室,在家中,在出差途中,甚至上下班的路上,都洒下了辛勤的汗水。备考资料的空白处密密麻麻都是他记下的笔记,随身携带的资料册记不得更换了多少个。功夫不负有心人,连续四年的寒暑相易,经过1460个挑灯夜战,凭借好强上进的精神和毅力,2005年吴群同志终于啃下这块让很多人望而怯步的“硬骨头,成为全市首个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军转干部,出色地完成了由军人到检察官的角色转换。

成为独挡一面的业务骨干和办案能手后,吴群同志并没有放慢学习法律知识的脚步。我国的法律尤其是民商法律理论更新很快,新法出台频繁,面对博大精深的法学理论和详细纷繁的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吴群同志清醒地认识到,如果不能与时俱进,吐故纳新,就不可能办好民行案件。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细化了抗诉条件,抗诉事由发生了变化。为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立法实质,防止将抗诉条件扩大化或缩小化,他在第一时间潜心研究新修订的条款,上网查询相关文章,研究案件细节,不断拓宽思路,深刻领会立法原旨,以适应民行业务发展的新需要。

十余年来,吴群同志始终坚持边办案、边学习,以办案促学习,通过办理一个个案件,扎实掌握多部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并将不断总结和积累的经验再运用到工作实践之中。与业务工作相关的法条理论、司法解释、典型案例、学习文件等资料他都留心收集,并且分门别类用牛皮纸装订成册。他多年积累的材料已有厚厚一摞,这也成为处室同事手边最实用的“资料库”。如今的他对法律法规烂熟于心,司法解释信手拈来。无论是谁遇到把握不准的知识点,只要言语一声,吴群同志就立刻帮忙找到,比查阅大部头的法典不知方便多少。

我从来不办金钱案,但“人情案”办了不少

情系百姓,公正办案,是吴群同志一贯坚持的工作准则。民事法律浩如烟海,民行案件纷繁复杂。检察机关要对已判决生效案件进行审查抗诉,犹如“鸡蛋里挑骨头”,难度可想而知。对于涉及人数众多、群体性的疑难复杂案件,吴群同志都主动要求领办。2006年以来,共办理民行抗诉案件余300件,其中抗诉案件109件,他的办案数始终保持在处室领先的地位。有句“名言”吴群同志时常挂在嘴边:办案一要经得住时间的考验,二要经得住内行的考验。这句看似简单的话,却承载了“执法为民”这付千斤重担。

不少前来检察院民行部门申诉的群众往往会情绪激动,反映问题时也往往抓不住要点。吴群同志在接待申诉人来访时,坚持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茶水暖心,一颗诚心办事,一句再见送客”。和气的笑容,耐心的倾听,如拉家常般的话语,吴群同志总能在抚平当事人的过激情绪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引导他们合法理性地表达诉求,并从中寻找矛盾存在根源,确定是法院判决的问题,还是申诉人认识的偏差,再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应对,应当解决的尽快给予答复,解决不了的详细说明原因。20088月,吴群同志领办了严某等数十人申诉某公司劳动争议系列纠纷案,由于该案涉案人数多,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面对一群几乎无助的当事人,吴群同志带领部门同事加班加点审查所有的卷宗材料,在最短的时间内使该案经过抗诉进入再审程序。随后,他多次与区检察院民行部门协调,积极与被申诉人联系,宣解法律,耐心做工作,促使企业履行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最终该企业下文解决了100多名改制下岗劳动者的解除合同补偿金等问题,使这个一波三折的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对于涉及民生或弱势群体的案件,吴群同志总是依法快审快结,尽可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吴群同志曾接办一起申诉某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纠纷案。当事人许某在该保险公司投了重大疾病险(保额为2万元),并按期交纳了保费。而保险公司却在许某发生保险事故后,以当事人所患疾病不属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范围为由拒不赔付。原审法院也没有支持许某的诉讼请求,许某面临因无钱医治而病情恶化的危险。吴群同志在了解情况时注意到一个细节,订立合同时,当时的保险业务员仅向其收取了保险费,从未向投保人说明条款内容,保险公司也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向投保人已尽告知义务。遂以此为依据迅速作出了提请上级检察机关抗诉的决定。2009年底,再审法院作出改判,判决保险公司给付被保险人许某保险金2万元。这起历时三年多,历经一审、二审和检察机关抗诉引起再审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终于尘埃落定。这笔保险金对当事人而言无疑是雪中送炭,也充分体现依法保护弱势群体的法治理念,彰显出刚性法律的人性光辉。

民行检察工作一方面要努力对确实存在错误的生效裁判进行抗诉,另一方面对无理申诉的人也一定要做好息诉工作,防止缠讼,维护生效裁判的权威,维护社会和谐。作为一名民行检察官,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案件,吴群同志严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细心进行疏导,认真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努力达到情、理、法的和谐统一。十余年中,他接待办理了数百件服判息诉案件,有效地防止了矛盾激化,较好地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和谐稳定,收到良好的法律、社会和政治效果。

执着,只为了老百姓的期盼

十多年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经历,吴群同志结下了深厚的百姓情结,他总是希望利用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帮助更多的人,能让群众感受到检察机关的温暖和责任,因为“对群众而言,每一件事都是大事。”

我市有一位80多岁的老人家,退休后成为专为百姓讨公道的民事代理人。因为一个案件两人相识,第一次打交道时,态度热情、业务精通的吴群同志便给老人家留下了特别好的印象,吴群也因被耄耋老人不顾年岁已大一心为民的精神深深感动。老人家虽然热心,但是其本身的法律知识较为薄弱,吴群同志就把自己备考国家司法考试的一整套学习资料连同笔记送给了他。在随后的数年里,每当遇到复杂案件或者不太熟悉的法律名词,他总是第一时间来到市检察院民行处咨询,吴群同志义务成为他的“法律顾问”。对于老人家提出的所有问题,吴群同志总是不厌其烦从最基础的法律知识解说起,帮他捋清问题脉络,并在法律职责范围内给出合理化建议。

就是这样一个心系百姓的人,由于长期繁重的学习和工作压力积劳成疾,肝癌、胃癌同时病发。面对顽疾,吴群同志经历过最初的惧怕和消沉后,便不愿放任自己只做一名病人,因为他还是一个家庭的顶梁柱,是单位好不容易培养的业务骨干,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他依然坚定地履行着自己的义务。

住院化疗期间,每每有同事前去看望,他的话题总离不开工作,心里一直惦记着没办完的案件和等待答复的申诉人。第一阶段治疗结束时,他的身体条件稍微好转,考虑到民行部门人手较少,工作非常繁忙,吴群同志又回到工作岗位上,并要求承担办案任务,同事们的心里是说不出的疼惜和感动,毕竟他还是需要继续接受治疗的病人啊。考虑到他的实际情况,院领导并不同意给他安排工作,但他坚持要承担一定的任务,最后只得把本部门的申诉人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交给他。

现在,吴群同志依然在他熟悉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着,用坚强和执着书写他无怨无悔的检察人生。他的苦心都凝聚在每一天的工作之中,都体现在所办理的每一个案件中,都铭记在每一个案件当事人的心中。知晓吴群同志的病情后,那些曾经接受他帮助过的人们,把能收集到的治病偏方,都给寄了过来,问候的电话也不时从各地打来。而群众的关心和爱护又转化为吴群同志尽职尽责坚守岗位的精神动力。

正是怀着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对公正司法的不懈追求,吴群同志以其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全市检察干警树立起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公正廉洁执法的新标杆。目前,安徽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翟高潮同志,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中学同志等先后来蚌专程看望了吴群同志。蚌埠市检察院党组已经作出决定,号召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认真学习吴群同志的先进事迹。(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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