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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风采
收监
时间:2019-01-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人物档案

  姓名:程序

  单位: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检察院

  关键词:刑事执行

  2014年,黄某因危险驾驶,造成自己腿部受伤。随后,法院判处黄某拘役四个月,但考虑到黄某仍需后续治疗,当时并没有及时将其交付看守所执行刑罚。

  2016年,最高检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行动”,重庆市江津区检察院将黄某未执行刑罚纳入监督范围。但此时黄某已外出打工,经过两年多的查找,2018年8月,程序和同事们发现黄某已回到家中。此时,黄某在外打工期间,因腿部再次严重受伤,腿脚不太灵便。

  检察官程序和同事们赶到黄某家中发现,此时的黄某因腿伤,蹲下站起十分困难,对于刑罚执行具有恐惧心理,特别担心自己被关押后如何上厕所的问题。了解情况后,程序通过释法说理,打消黄某对刑罚执行的恐惧,并针对黄某的具体情况,建议看守所在部分监舍配备坐便器。

  “我们尊重罪犯的基本权利,但这不能成为罪犯逃避刑事处罚的理由。”程序说,司法的权威不只是赢得公正的裁判,还需要对裁判的严格执行。

  检察机关不是刑罚执行的具体部门,每一起刑事执行监督案件的办理,从案源的发现到最终执行,都凝聚着各执行单位或部门的共同努力和一致行动。

  “我们肩负使命,必须公平、公正,不偏不倚。”程序说。

  2018年10月24日,在各执行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黄某被收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