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档案
姓名:毛晓明
单位:通化铁路运输检察院关键词:日常
东北边陲小城通化。
凌晨5点10分。吉林省通化市北郊“五月花城”小区一栋楼房的二层住宅灯光准时亮起,一个忙碌的身影印在窗上。通化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官毛晓明起床为13岁的女儿准备早餐。
她每天5点30分叫醒女儿,6点开饭,6点20分将女儿送上公交车。随后,毛晓明直接来到对面小区公婆家。公公十多年前患脑中风,她与爱人便将两位老人从农村接到身边照顾。爱人在离家100多公里外的贫困村担任精准扶贫第一书记,一个月回不了一次家,因此帮助婆婆照顾公公、收拾家务就成了她每日必不可少的安排。
7点10分。她从公婆家出门搭乘公交车上班,8点10分左右进入单位大门签到。
8点30分。上班铃声响起前,毛晓明已经打扫完办公室卫生并换好检察服,将前一天加班整理完毕的董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的材料又浏览了一遍。按计划,这天上午9点对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董某进行讯问。
8点50分。毛晓明带着书记员进入一楼讯问室。董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但他提出自己以3000元的价格收购笔记本电脑是正常的市场交易价格,自己“并不明知”该笔记本电脑系犯罪所得。毛晓明向其出示了通化市价格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鉴定表明,该款笔记本电脑市场价格为4500元。检察机关此前在市场上做过调查,证实同款笔记本电脑市场价最低为4500元。
董某最终承认了这一事实,希望检察机关从轻处罚。
11点50分,讯问结束。看着董某的背影,她轻轻地喟叹一声。
午饭后,毛晓明简单休息了一会儿,将案件细节在脑海中又过了几遍,将案卷所有证据和材料仔细整理好,确认无误后,已是下午3点了。
15点10分,毛晓明拿着案件材料向主管领导汇报。之后回到办公室,制作提起公诉的相关法律文书。
16点30分,下班铃声响起。毛晓明还有其他的案件材料需要整理,于是坐在椅子上没有挪动身子。天色渐渐昏暗,直到车站大楼6点报时钟声响起,那悠扬的钟声似乎宣告一天的真正结束,她急忙放下手中的工作,匆匆赶往公交车站,去女儿放学后寄住的小饭桌课堂。19点的小课堂里只剩下女儿写完作业后孤零零的身影。女儿看见妈妈,欢呼着扑了过来……母女俩走在灯火辉煌的大街上。
“今天学习累不累?”她问女儿。
“不累。妈妈你呢?”
“我也不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