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检察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安排,9月29日至30日集中一周时间,机关全体党员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围绕初心使命、创新发展、司法为民、担当作为、清正廉洁等五个专题开展学习研讨。市院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组成主题教育专题读书班,其他党员以支部为单位参加学习研讨。
25日上午,市院机关主题教育专题读书班组织第一次集中学习。参学人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和在内蒙古考察并指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章》等规定内容。并围绕“初心使命”专题准备研讨材料,对照检视自身是否对初心使命缺乏了解掌握,对“政法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认识不够深刻,存在单纯业务思想;是否存在理想信念淡化、政治信仰不牢、迷信西方法律制度等问题;是否存在践行“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不够有力,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不强等问题。通过学习研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理论武装,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工作,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为做好学习组织和统筹协调工作,市院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集中学习研讨安排表,明确学习内容和具体安排,细化学习要求,确保集中学习研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