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被害人王某某在其住处被患有精神疾病的长子张某乙持刀杀害。
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在该案办理过程中发现司法救助线索后,及时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走访核实发现,被救助人张某甲系被害人王某某的孙子,该家庭为建档立卡低保户。经调查核实,张某甲父母2017年离婚,协议由母亲抚养。因母亲改嫁,张某甲一直跟随其爷爷奶奶生活。奶奶王某某遇害后,爷爷张某丙成为张某甲唯一抚养人。张某丙日常以务农、打零工为生,家庭生活极其艰难。
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采取多种措施优化救助效果,坚持“一次救助”与“长期帮扶”相结合的救助原则,积极向龙子湖区委政法委报告,争取7万元救助资金,分二年二次发放,确保救助资金不被挪作他用。做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济”相结合。主动与龙子湖区民政局联系协调,调高该户低保待遇享受标准。“领导带头”与“内外联动”相结合。多次协调社会救济,主动联系心理医生,对被救助人开展心理疏导帮扶。多位一体的帮扶救助模式,让被救助者切实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张文征、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