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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检察
破解工资核算难题保障劳动者权益
时间:2026-07-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全媒体记者戴小巍 通讯员张佳乐 夏红霞)“以后打工时,要记录好时间和天数,结算劳动报酬时就有凭证了。”近日,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检察院检察官再次叮嘱拿到欠薪的李某。

2025年5月,李某受张某雇用,在襄州区两处工地上务工。然而工程还未完工,张某就无故失联,李某的劳务费一直拿不到。无奈之下,她向襄州区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求助。因一直无法联系上张某,今年3月,襄州区劳动监察部门依托此前与襄州区检察院建立的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将案件线索移送襄州区检察院。

经李某申请,3月16日,该院依法受理李某的支持起诉申请。但因李某未和张某签订书面合同,二人仅口头约定了每天劳务费的标准,导致薪酬追索难以推进。

承办检察官经多方联络,在公安机关协助下找到了失联的张某。检察官依据张某出工记录本上记录的实际务工天数、二人口头约定的工价等信息核对账目明细。在劳动监察部门的主持下,双方完成核算,认定张某应当支付李某1885元工资,张某也承诺尽快支付。

可到了约定付款的最后期限,张某又百般推托,称自己“挣钱也不容易”,迟迟不肯兑现承诺。承办检察官再次与张某沟通,解读法律规定以及拖欠劳动报酬需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张某打消了抵触情绪,主动表达了和解意愿。

最终,张某一次性全额付清了拖欠的劳动报酬,李某也撤回了支持起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