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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2-05-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8月26日市十六届人民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孝云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代表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报告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在依法办案、破网打伞等工作上持续发力,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387人,提起公诉513人,提出检察建议51份,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23件次,案件起诉率、提前介入率等各项业务数据均位居全省检察机关前列。依法立案侦查“保护伞”案件及涉黑涉恶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其中张某滥用职权案被高检院评为全国职务犯罪侦查精品案例。依法批捕、起诉一批在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案件,如刘氏兄弟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十大典型案例,并被全国扫黑办评为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6件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导性案例。市检察院多次在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上做经验交流发言。

  一、提高站位、落实责任,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履职尽责

  一是切实抓好组织领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市检察院切实将专项斗争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成立检察长任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6名业务骨干组成专班,构建组织有力、畅通有序的运行机制。多次召开党组会、每月召开领导小组会、每季度召开推进会对专项斗争工作进行部署调度,明确工作要求、压紧压实责任,制定《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律“十不准”》等12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推进专项斗争工作和检察工作整体推进、同向同行。

  二是精心部署推动调度。注重督导推动。市检察院领导班子先后4次集中带队对各县区检察院专项斗争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全方位了解和把握专项斗争的推进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现场进行“提点支招”,确保专项斗争工作保持良好态势。坚持大要案挂牌督办。对高检院、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案件,实行院领导包案制度。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坚决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六清”行动为抓手,以挂牌督办案件为重点,对涉黑涉恶案件实行清单式管理,领导包案,挂牌督办,逐案攻坚,通过查阅卷宗、听取案件汇报、参与案件研判等,推动责任落实到检察办案“最后一公里”,全面打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收官之战。目前,市检察院共挂牌督办五批涉黑涉恶案件共16件104人,现已完成案件清结目标。

  三是持续开展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和“两微一端”,及时宣传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新动态和新成效,形成“报、台、网、微”全媒体覆盖态势,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阅读量达10万余人次。“双提升”为抓手,开展“美丽乡村检察行”活动,竭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以“服务民营企业”为主题,到工商联开展扫黑除恶宣讲;以打击“套路贷”为主题,到大学校园、社区和广场开展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宣传。精心制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片》、《宣传画册》和《致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公开信》等,动员广大居民使用“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努力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参与度、知晓度

  二、依法打击、不枉不纵,以严密的法治思维严把质量

  一是强化示范引领,确保案件质量整体提升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两级院检察长既是落实专项斗争相关政策的引领者和办案措施的谋划者,也是办案实践的示范者,坚持靠前指挥,主办、领办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实现了检察长带头办案“全覆盖”,共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5件158人,占办案数量的 31.6 %,分管检察长直接办理15件164人,占办案数量的32.8 %,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应,保证了案件质量整体提升。市院检察长主办全市首例涉黑抗诉案件,亲自阅卷、讯问、询问、复核证据,该案经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已获改判。蚌山区院检察长担任省院挂牌督办的刘氏兄弟涉黑案专案组组长,从提前介入到出庭支持公诉全程参与。淮上区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全市首例涉恶案件,8名被告人均获有罪判决。

  二是强化提前介入,确保案件在检察环节从快办理严格落实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规定(试行)》,坚持三个“一律”,做好提前介入工作。即所有的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提前介入、一律组建专案组或办案团队介入、一律规范有效介入。通过提前介入,一批重大、复杂、疑难的黑恶案件得到了快侦、快捕、快诉。特别是2019年4月,在中央督导组的有力督促、指导下,全市检察机关集中起诉一批涉黑涉恶案件,共13件89人,案件均在一个审查起诉期限内提起公诉,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是强化案件把关,确保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内运行。市检察院成立涉黑涉恶案件指导组,制定对涉黑涉恶案件统一严格把关工作制度,在提前介入、审查起诉等重要节点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进行指导把关,先后研究指导有重大影响的黑恶案件22件236人。院扫黑办编制了《涉黑涉恶案件实务手册》《涉黑涉恶案件证据指引》,为准确办理案件提供参考。办案中始终坚持法律监督主线,严格执行“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的要求,通过深挖细查,切实做到不漏一案、不漏一罪、不漏一人共纠正漏捕19人,纠正漏诉23人。如五河县院办理的李某虎等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经审查,检察机关依法追加2个罪名,依法追诉6名被告人,均被法院认定,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认真落实“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要求,在办理刘氏兄弟涉黑案中,多次与公安机关召开案件研判会议,通过制发《补充侦查建议函》等方式,依法将涉黑成员由最初的57人减至32人,切实做到不枉不纵。

  三、突出重点,夯实举措,以高昂的斗争精神纵深推进

  一是在专案打击上有力度。全市检察机关建立扫黑除恶人才库,实行一体化办案机制,加强条线对下指导,对于重大、典型案件,全程跟踪、专案专办,并调配扫黑除恶业务专家进行会商指导,确保打击精准有力。如蚌山区院办理的刘氏兄弟涉黑案,该案系最高检、省检察院挂牌督办案件,也是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下沉蚌埠市重点督导的案件。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从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专案组提前介入,全面引导侦查取证禹会区院办理的侯某龙等2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五河县院办理王某宇、王某峰等3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均被法院依法认定。

  二是在深挖彻查上有成效。狠抓 “破网、打伞”,对检察机关可以管辖的案件,及时立案查处。全市检察机关自行立案查处司法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案件及涉黑涉恶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审查起诉7 件8人。固镇县检察院办理的固镇县看守所原辅警张某滥用职权案是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全省检察机关查处的第一例“保护伞”案件。五河县检察院办理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中,挖出双忠庙镇派出所原所长郭某军充当“保护伞”的线索并依法侦办,郭某军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该案系全省首例作出有罪判决的恶势力“保护伞”案件。

  三是在打财断血上有收获。严格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把打财断血作为办案的主攻方向,积极监督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等工作,彻底清除黑恶势力犯罪的财产支撑,确保财产刑的顺利执行。全市检察机关对办理的8件涉黑案件提出财产处置建议近10亿元,对办理的30件涉恶案件提出财产处置建议近3000万元。同时组织开展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的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及时对涉恶案件生效判决进行核查,通过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法院对涉恶刑事案件财产刑及时执行。

  四是在社会综合治理上有举措。全市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实际,加强系统研判,分析黑恶犯罪背后的行业监管漏洞,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堵漏洞、补短板、提质效方面的作用。发出检察建议51份,已全部反馈,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格局贡献了检察力量。禹会区检察院办理的崔某等人涉嫌“套路贷”案件,及时向区金融办制发检察建议,区金融办第一时间牵头公安、工商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在辖区内对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进行集中整治活动,进一步提升对企业相关活动的监管水平,有效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四、统筹协调、加强沟通,以自觉的大局意识形成合力

  一是加强内部衔接。强化检察机关部门联动,构建上下同频共振的办案格局,做到统筹协调,合力攻坚。如办理刘氏兄弟涉黑案件中,市检察院第一时间从全市抽调6名业务骨干组成专案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遇到司法办案难题,上下两级院共商研判。制定《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犯罪案件证据指引》和《办案实用手册》,有力提升了干警司法办案水平。

  二是加强公检法衔接。同公安、法院会签《关于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处置暂行办法》和《关于涉黑涉恶案件办理会商工作机制》,统一司法理念和办案尺度,有力促进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纵深开展。如固镇县院办理的乔某等人涉黑一案,该案时间跨度长达15年之久,如何有效指控乔某等人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涉及案件定性及法律适用等问题,两级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及法院进行了多次沟通、分析研判,最终认定涉黑组织成员15人,确保了案件办理中重大问题和关键节点把握的准确性。

  三是加强与纪委监委衔接。与纪委监委会签《关于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移送办法(试行)》,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和“两个一律”要求,持续推进线索双向移送、双向反馈工作,促进“扫黑”与“打伞”同步开展,同向发力。目前,两级院共发现并向纪委监委移送黑恶犯罪背后的“保护伞”线索136条。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全市检察机关专项斗争工作发展不够平衡;检察建议的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推进综合治理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等。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以开展“一十百千”行动为牵引,扎实开展好“六清”行动,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并取得圆满收官。

  一是持续提高政治站位绝不含糊。进一步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决胜的精神状态和雷霆的行动,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二是持续依法严惩黑恶犯罪的力度绝不手软。注重深挖彻查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注重“打财断血”,依法彻底摧毁黑恶犯罪的经济基础;注重“行业清源”,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更大作用。

  三是持续狠抓案件质量绝不枉纵。严格执行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对于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采取全程跟踪、专案专办等方式,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四是持续强化协调联动配合绝不懈怠。继续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克服厌战情绪,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法院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的合作,统一执法思想,增强办案协作,形成打击合力,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市检察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情况报告,充分体现了对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做好检察工作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关心支持。全市检察机关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和省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奋力开创全市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新时代美好蚌埠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