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7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孝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报告全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以专项活动为抓手,不断完善监督体系,提升监督质效,切实维护公正司法、促进依法行政,助推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共受理案件线索2572件,立案2123件,制发检察建议1880件,办结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76件。成功办理全国首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行政公益起诉案,5件案(事)例分别获评最高检、长三角、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和优秀案件。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念引领,切实增强做好行政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全市检察机关从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准确把握行政检察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按照最高检“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要求,把补强行政检察短板作为重要任务,科学谋划、扎实推进。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确保行政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坚持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宪法法律规定落实到行政检察工作中。主动向党委和人大请示报告,提请市委批转《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实施意见》,蚌山区、禹会区、淮上区、固镇县等人大常委会出台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意见,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升检察监督刚性提供有力支持,确保了行政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保证行政检察工作高位推进。市检察院把行政检察工作放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同等重要位置,纳入全年重点工作予以科学部署、统筹推进。以“补强工作短板、打造品牌亮点”为抓手,一举扭转了行政检察落后、弱项的局面,在2020年度全省检察工作考评中行政检察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三是积极转变理念,推动行政检察工作走深走实。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深化司法检察理念变革。坚持以求极致的标准办好案件,扎实开展行政诉讼监督质效回头看活动,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行政案件专项评查反馈意见,对反馈的8个问题逐项整改并建章立制,着力规范行政检察监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以办案为基本手段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责,与被监督单位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效果,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二、突出工作重点,主动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行政检察在助
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全市检察机关深刻认识行政检察在推进社会治理、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中重要作用,坚持把行政检察工作放到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确保了行政检察工作与中心大局同频共振、同向共进。
一是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出台服务保障自贸区十条意见,成立工作专班,设立检察室。强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实行知识产权案件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三合一集中办案。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服务“六稳”“六保”工作的实施意见》,设立民营企业服务站15家,构建检企快速对接机制。依法审慎办理涉民企案件,完善涉民企案件矛盾纠纷化解机制,4件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典型案例。加强安全生产监督,针对电梯运行管理、油气生产运营等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向行业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30余件。如,针对某矿业有限公司因安全生产管理不善,导致矿区塌陷,引起当地居民恐慌事件,禹会区检察院及时立案调查,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积极督促治理修复,并向当地党委、人大报告,同时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协同有关部门现场督导并先后召开3次联席会议,推动修复工作,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2021年3月,该案获评最高检、应急管理部联合发布的安全生产领域典型案例。
二是认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主动对接自然资源、农村农业等行政机关,与市河长办、市林长办等会签“河湖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意见,坚持行政执法和检察司法同向发力,破解社会治理难题。“‘河湖长+检察长’助力河湖生态综合治理”获评2020年蚌埠市改革创新奖,相关经验入选水利部河长办《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典型案例汇编》,向全国推介。与江苏省宿迁等沿淮检察机关建立跨区划公益保护协作机制,开展具有区域特色的小专项活动,共筑生态安全司法屏障,保障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认真做好淮河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建议移送立案11件12人,制发检察建议16件,推动“长江十年禁渔”落实落细,怀远县检察院督促履行禁渔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三是全力守护国家利益。强化国有土地和出让金领域检察监督,制发检察建议13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督促收回国有土地86亩、土地出让金1200余万元。开展养老金、人防建设费等领域国有财产保护专项监督,制发检察建议11件,挽回国家损失900余万元。积极与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接,加强英烈纪念设施和革命文物保护,制发检察建议11件,王亚箴等6处烈士墓、淮北西大门抗日烈士陵园等9处英烈纪念设施得到及时修葺维护。助力淮河安全度汛,制发检察建议7件,推动违章建筑、围网养殖等妨碍行洪安全问题整治,如怀远县检察院督促行政机关整治茨淮新河护堤内违规加油站一案,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协调8家责任单位联合执法,在淮河主汛期来临前将占地900余㎡、建筑1200余㎡、长达20余年的上桥加油站设施悉数拆除,及时消除了防汛重大隐患。
三、围绕主责主业,持续精准发力,不断强化行政检察在维
护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
坚持强化行政诉讼监督,不断提升监督刚性和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强化行政审判监督。坚持把行政裁判结果监督作为行政检察工作的重心,落实精准监督理念,加强案卷审查和调查核实,监督意见质量和采纳率全省第一。办理行政裁判监督案件47件,提请抗诉10件。加大对隐藏在生效裁判背后的审判程序违法监督力度,提出检察建议37件,采纳率97%。
二是深化行政执行监督。切实把行政执行监督作为做实行政检察新的增长点,制定《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监督案件审查指引》,重点开展土地、环保等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活动。针对行政机关逾期执行和法院应受理而不受理、怠于执行等违法情形,制发检察建议92件。如淮上区检察院办理的安徽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法占用耕地一案,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收回耕地216亩。
三是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化解行政争议110余件。如陈某某与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重新核定养老金保险待遇纠纷监督案,陈某某以养老保险待遇偏低为由,自2011年起历经仲裁、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申请再审,先后到淮委和水利部等数十次信访。去年1月份最高检挂牌督办后,省、市两级院一体化办案,市检察院成立由分管检察长为组长兼包案领导的工作专班,先后20余次与蚌埠市人社局和淮委等进行沟通,并组织5次专题座谈会,采取联合接访、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促使当事人陈某某息诉服判,一起长达十年的行政争议得到有效化解。今年2月份,该案获评“加强行政检察监督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全国优秀案件。
四、牢记为民宗旨,强化履职担当,依法履行行政检察职能
回应人民群众关心关切
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堵点、难点问题,努力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具体行政检察工作中,以更实举措做实各项民生检察。
一是开展“四个最严”专项行动,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的部署,扎实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联动执法,重点加强网络餐饮、保健品、豆制品、校园周边食品等质量安全监督,积极探索食药领域惩罚性赔偿制度,制发检察建议187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如固镇县检察院办理的全国首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行政公益起诉案,针对校园周边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的行为,运用检察建议、提起诉讼、公开听证等方式,推动相关部门协同整治,形成长效管控机制,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是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人民群众守护好一方碧水蓝天。与市生态环境局出台《关于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和检察司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主动参与市域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开展“龙子湖景区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助力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等专项检察行动,与市河长办、环委办联合召开推进会,制发检察建议812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1件,推动清理废物6万余吨、沟渠150余km,清除围网4万余亩,拆除违章建筑、废弃船只1300余处,生态检察先后三次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如针对龙子湖景区生态治理,市检察院组织生态环境、住建、驻蚌高校等6家单位召开了圆桌会议,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检察建议,推动职能部门从根本上解决污染问题。创新生态修复机制,建立大巩山省级森林公园补植复绿基地、三汊河湿地生态修复基地,市委主要领导为淮河荆涂峡增殖放流基地揭牌并参加增殖放流活动,共放流鱼苗200余万尾、补种树木2万余棵,三汊河国家湿地公园检察公益保护模式获长三角法学论坛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保障创新实例奖。固镇县检察院探索“生态修复+绿色扶贫+乡村振兴”新模式,协同扶贫、自然资源等部门成功打造公益扶贫林和乡村振兴林,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助力脱贫攻坚典型案例。
三是主动延伸行政检察职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消防安全、“脚底下安全”等新领域案件办理,持续跟踪市人大常委会“一号监督意见”的落实,认真办理“加拿大一枝黄花”等危害生物安全案件,共制发检察建议112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如怀远、龙子湖等检察院就小区飞线充电、消防、电梯等安全隐患制发检察建议,组织应急管理、属地政府等10余家单位,并邀请人大参加公开听证和集中宣告,相关部门组织了专项整治,安装并完善充电桩等便民安全设施。
五、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素质能力,不断夯实行政检察工作
发展基础
坚持不懈抓基层、打基础、强素能,大力推进行政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
一是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在入脑入心、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在学以致用、知行合一上下功夫,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
二是持续加强业务能力建设。通过专题培训、岗位练兵、以案代训、聘任行政专业人员兼职检察官助理、设立派驻检察官办公室、一体化办案等方式,提高干警审查证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的能力。
三是强化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全面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力整治顽瘴痼疾,持续抓好“三个规定”落实,树立行政检察队伍廉洁公正的良好形象。
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作为检察工作的短板,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行政检察人员的监督理念转变不到位,人员力量薄弱,业务能力尚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行政检察工作的需要;二是行政检察办案结构有待优化,各县、区院之间业务发展不平衡,办案数量差异大;三是一体化办案机制和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与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的信息互通、监督意见落实反馈和沟通衔接机制还不完善;四是部分行政机关对检察机关的诉前检察建议理解不准确,及时、全面、依法履职的主动性不够。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落实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开启检察事业新征程的起步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勇于担当的政治勇气、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行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是做好行政检察工作的根本保障,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行政检察工作,确保服务中心大局更实更优。
二是强化协作配合,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主动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推动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充分阐述监督理由,提高监督意见采纳率,共同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息诉服判等工作。
三是持续加大办案力度,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聚焦行政诉讼监督主责主业,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抓住重点和典型案件,努力做到精准监督,保持办案规模稳中有升,办案质效稳步提升。
四是加强队伍素能建设,进一步提高监督能力。加强行政检察人员力量配备,创新培训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实训,以赛促训,以练促学,不断提升业务技能和监督能力。
五是强化行政检察宣传,进一步提升社会知晓度。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借助“两微一端”等平台,全面宣传行政检察职能、典型案例和履职成效,扩大行政检察的社会影响力,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行政检察工作专项报告,体现了对检察工作高度重视、有力监督和关心支持。全市检察机关将以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为契机,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检察工作,为加快“三地一区”两中心建设,实现“五个更加”,奋力开创新阶段现代化美好蚌埠跨越发展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