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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24年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5-05-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12日在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瑞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市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130个集体、个人和事项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其中全国性11 项,省级56项。19件案例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9项工作得到市委和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市检察院领导班子连续三年在市委综合考核中获评“优秀”等次。

一、服务中心大局,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履行追诉犯罪职责,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572人、提起公诉4643人。严厉惩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批捕111人、起诉149人。保持惩治黑恶犯罪高压态势,准确定性黑恶案件,批捕68人、起诉98人。加大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力度,批捕325人、起诉994人。扎实推进“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依法审慎办理固镇新淮河村镇银行系列案件,起诉27人,协同公安、法院有序开展涉案财产处置,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重大风险。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注重运用法治方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86人。加强涉企刑事案件立案监督,坚决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对立案后未有明确结论且长期未结的8件涉企案件依法监督撤案。协同开展“清仓终本案件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坚决纠正超范围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提出民事执行检察建议176件。加强涉企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制发检察建议38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6件。持续优化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依法保障外出经营524人次。持续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向企业兑现知识产权、人才引育等奖补资金2200余万元。落实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组建法律服务队为企业提供专业化 “法治体检”。

充分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与市监委、市中院联合出台《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起诉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64人,其中厅级2人、县处级11人。加大打击洗钱犯罪力度,办理职务犯罪洗钱案件6件,追回赃款1000余万元。推动重点领域腐败整治,起诉省食药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自林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等7件医药领域职务犯罪案件。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行贿犯罪11人。按照最高检“依法稳慎”的工作要求,立案侦查司法人员徇私枉法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诈骗犯罪6人,有罪判决率100%,追缴赃款300余万元。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贯彻落实最高检“三个善于”要求,坚持罪责刑相适应,依法不批捕868人、不起诉842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4381人,努力减少社会对抗、增进社会和谐。推动醉驾犯罪综合治理,醉驾案件起诉数同比下降35%。坚持以监督保障善治,结合办案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87件,推动解决教育、医疗、养老、治安等社会关注问题。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以案释法、“法律七进”等法治宣讲活动930余场次、受众65000余人。运用法治宣传基地、警示教育基地、检察新媒体等广泛开展线下、线上法治宣传,市检察院获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有效服务重大战略实施。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深化皖北六市检察协作,牵头制定保障皖北振兴实施办法,提出22条举措,全力助推皖北全面振兴。服务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大对破坏农村生态环境犯罪的惩治力度,起诉116人;针对非法占用耕地、耕地非粮化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0件,保护被占用、破坏耕地1400余亩。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起诉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犯罪125人,怀远县检察院、禹会区检察院办理的“怀远石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公益诉讼案获评首批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典型案例。

二、践行司法为民,依法维护民生民利

全力守护群众身边安全。切实守护群众食药、饮水、医疗、消防等安全。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50人,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8件,针对管理部门履职不到位,提出检察建议13件;针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2件,诉请惩罚性赔偿金300余万元;针对零售药店违法采购药品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职能部门查处违规经营药品单位4家。加强地下水资源公益保护,制发检察建议10件,督促责任部门查处违规开采使用地下水行为,封闭自备水井20余处。针对医疗机构违法办理健康证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查处医疗机构15家,推动出台《蚌埠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管理办法》等长效机制。针对群众反映的住宅小区消防栓无水、消防通道堵塞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85件,推动整改160余处安全隐患,有效提升住宅小区公共安全。

依法保障特定群体合法权益。加强支持起诉工作,对权益受损但因经济困难或法律知识欠缺,无力起诉的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支持提起民事诉讼361件,保障公民依法享有诉权、有效行使诉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救助因案致困的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362人。持续开展“检察蓝”助力治理欠薪专项行动,联合相关部门创建“检察+”解决欠薪问题工作机制,帮助农民工追回欠薪260余万元。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起诉侵害老年人犯罪157人,督促民政部门对全市1200余名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开展违法犯罪信息查询,推动养老机构建立侵害老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推动蚌埠火车站等20余处公共场所完善无障碍设施,让“无碍”出行更有爱。

尽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贯彻“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78人,起诉208人。坚持宽严相济,依法不批捕78人,不起诉193人,附条件不起诉127人,执行犯罪记录封存397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批捕145人,起诉221人。坚持通过检察监督助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联合市教育局、市妇联设立全省首个在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52次,制发“督促监护令”304份。连续五年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协同教育、市场监督等部门为学校构筑食品安全网络。开展“小树苗亮剑行动”,督促职能部门对宾馆、酒店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多发场所加强排查,责令停业整顿34家。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龙子湖区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残疾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

依法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努力在检察办案中加强调解、促进和解,注重听取当事人意见,做好沟通协调、释法说理、公开听证等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755件次,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结果答复率均为100%。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办理刑事申诉案件71件、依法作出刑事赔偿决定2件。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在乡镇、街道建立“检察驿站”“枫桥检察工作室”,主动对接进驻“信访超市”,让检察服务更加贴近基层和群众。蚌山区检察院“检察+网格”机制获评全市全面深化改革优秀案例。

三、聚焦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依法加强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严格把握刑事立案标准,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95件,监督立案79件、监督撤案244件。突出对取证程序的合法性审查,排除非法证据116份。注重对案件事实的实体性监督、亲历性复核,对证据不足案件开展自行补充侦查605件。上下联动开展刑事审判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61件,提出刑事抗诉32件、再审检察建议3件,法院采纳率93%。市检察院指令固镇县检察院通过再审检察建议监督张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法院依法改判,被评为全国优秀再审检察建议。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书面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33人,纠正社区矫正脱管69人、漏管78人,对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的28名罪犯收监执行。完善“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对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经验被最高检推广。

突出重点加强民事检察监督。开展民事检察监督质效“攻坚年”活动,秉持精准监督理念,着力加强调查核实,实现有效监督。加强生效裁判监督,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36件,再审改判36件。推进审判程序违法监督,针对超期办案、文书送达不规范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206件。加大执行活动监督力度,针对终本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52件。深入开展虚假诉讼监督,立案办理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领域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5件,推动惩治虚假诉讼行为,防止“假官司”损害司法权威。龙子湖区检察院在办理王某某等人“套路贷”虚假诉讼监督案时,通过民事、刑事检察部门融合监督,推动法院改判民事案件4件,同时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惩处以王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受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5件,提出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检察建议25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73件。市检察院在办理看火工周某申请行政裁判监督案中,对周某从事特殊工种时间是否符合提前退休条件开展调查核实,依法认定行政机关不当加重劳动者举证责任,推动法院再审改判,周某顺利办理提前退休,案件办理经验被最高检推介。深化行刑反向衔接,对作出不起诉决定后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392件,行政机关已作出处罚204件。针对醉酒危险驾驶定罪标准发生变化,醉驾人员不构成犯罪被不起诉也未受到行政处罚的,督促公安机关完善相关规定,堵塞“不刑不罚”漏洞。

努力提升公益诉讼检察质效。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土国财”等公益损害多发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83件,制发检察建议274件,回复整改率95%,绝大多数公益损害问题在审前得到解决。对发出检察建议后仍未解决的,依法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63件,全部得到法院支持,追偿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费用2100余万元,督促保护、收回国有财产800余万元,督促收回或置换国有土地370余亩。龙子湖区检察院依法对跨省倾倒危险废物的12人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支持生态环境部门对危险废物源头湖北某制药公司提起诉讼,促成该公司赔偿生态修复费1400余万元,有效破解企业污染、政府买单的困局。加强公共安全、文物保护等新领域办案力度,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35件,制发检察建议94件。五河县检察院针对国家重点文物“化明塘严氏墓”被盗窃和破坏严重的情况,督促行政单位完善监管机制,建立“检察+文旅”联动、“人防+技防”协同的综合保护体系,让受损文物得到修缮和保护,获评全省检察机关高质效办案典型案例。

四、狠抓自身建设,夯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

深入推进政治强检。牢记检察机关政治定位,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穿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压紧压实管党治检“两个责任”,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支持配合驻院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能。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反腐,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持续建设高质效办案机制。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统筹抓好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院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业务审核机制,全面实行跨部门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推行反向审视工作办法,建立检察官案件质量档案,强化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完善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依托“府检联动”与市级行政机关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收集线索、类案研判、智能分析的作用,推动规模化、智能化办案,3个自主研发的模型得到最高检推广应用。实行刑事案件线上单轨制办理,实现与其他政法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让案件办理“线上”跑出加速度。

全面提升队伍履职能力。狠抓关键少数,推动选优配强基层院领导班子,加强干部轮岗交流,进一步优化班子和中层干部队伍结构。通过全员政治轮训、综合素能培训、练兵比武竞赛等方式提升队伍特别是员额检察官综合履职能力。探索“全科检察官”培养机制,逐步培养“纵向精通、横向多能”检察官。完善检察官助理“选育管用”机制,实行“师徒结对”“分层培养”,加强后备人才建设。强化检察理论研究,32篇理论文章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获奖。注重检察文化建设,弘扬“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市检察院、淮上区检察院连续六届获评省级文明单位。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构建“一院一品”“一院多品”检察品牌培育机制,怀远县检察院基层院创建获评全省典型经验,五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获评全省特色品牌。

自觉接受监督制约。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始终在人民监督下依法履职。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精神,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建议工作,认真办理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逐条转化为改进检察工作的务实举措。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时通报检察工作,邀请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等见证司法活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等开展各类检察听证738件次,参与检察办案活动4338人次,增强法律监督的社会公信力。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办理纠正阻碍律师诉权案件11件。自觉接受公安机关、法院等部门的履职制约,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捕不诉案件依法全面审查,对诉判不一的公诉案件逐案复查、落实责任。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同心,与蚌埠经济社会发展同向,与平安蚌埠、法治蚌埠建设同行,检察理念实现新转变、法律监督实现新发展、司法公信实现新提升。我们深知,检察工作的每一项成绩、每一步跨越,都是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全面协调充分,法律监督的刚性还需不断强化。二是检察管理水平还有差距,最高检决定“一取消三不再”后,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机制还需不断完善。三是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少数干警的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风与新时代检察工作的要求还不适应。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着力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继续锚定“对标全国先进、争创区域一流、争当全省标杆”工作目标,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实“三个善于”,以高质效履职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幸福蚌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增强政治意识,以更高站位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依法惩治严重经济犯罪,协同防范化解重大领域风险,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依法从重从严惩治重大恶性犯罪,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二是坚守为民初心,以更实作为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加大食品药品、教育医疗、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法律监督力度,努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以检察力度守护民生温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好“六尺巷”工作法,持续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检察听证、以案释法、司法救助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涉检矛盾纠纷。

三是扛起法治担当,以更强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完善“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和“刑事诉讼制约监督体系”,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进一步做好对民事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依法惩治和有效预防虚假诉讼等突出问题。加强行政诉讼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强化调查核实和跟踪问效,实现有力监督、有效监督。持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质效,围绕生态环境、食药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办理一批有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严格落实“依法稳慎、务必搞准”的总体要求,依法惩治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确保执法司法公正廉洁高效权威。

四是深化检察改革,以更优履职提升检察办案质效。不断完善现代化检察履职机制,健全接续监督、跟进监督工作规范。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改进宏观管理,加强个案把控,做实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把高质效办案的实体、程序、效果要求落到实处。完善横向协作机制,进一步推动“四大检察”资源共享、业务融合。深化数字检察战略,以现代科技应用赋能法律监督。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委会、检察官联席会议运行规则,落实检察长、分管检察长、部门负责人、检察官权责清单,抓好司法责任认定追究,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五是落实主体责任,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检察铁军。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坚持把全面从严贯穿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履职办案和队伍建设全过程。坚持政治强检,强化思想武装,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坚持人才兴检,进一步优化班子和中层干部结构,开展素能提升活动,全面加强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建设。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驰而不息强化正风肃纪反腐,以铁的纪律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扬帆起航再出发。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落实本次会议要求,走好新时代“赶考路”、当好新征程“答卷人”,努力为打造“三地一区”两中心,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蚌埠篇章作出更大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