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17日在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瑞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156个集体、个人和事项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其中全国性13项,省级81项,25件案例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全市检察工作连续十年位居全省第一方阵,市检察院领导班子连续两年在综合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一、依法能动履职,在服务保障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坚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捕1769人、起诉5325人。依法严惩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性犯罪,批捕故意杀人、抢劫等犯罪106人、起诉124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批捕涉黑恶犯罪59人、起诉96人。依法打击妨害社会治安管理犯罪,批捕涉“黄赌毒”犯罪208人、起诉635人。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批捕346人、起诉964人。禹会区检察院办理的王某某等53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通过提前介入、补充侦查、纠正漏诉等方式,实现了全链条打击,追赃挽损1000余万元。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侵犯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犯罪520人。开展检察机关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对32件涉企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对在押涉案人员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羁押措施2人,不批捕3人,不起诉9人,建议解除冻结非涉案财产130余万元。推深做实民营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制度,接访企业家66人次。开展促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落实奖补资金266万元。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起诉涉知识产权犯罪106人。开展“空壳公司”治理专项行动,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清理空壳公司160余家,持续净化市场环境。
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深化“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市检察院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建立协作机制6项,序时推进21个联动项目。深化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双向衔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21件,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建议行政处罚案件47件,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在全市推广“检审协作”机制,联动开展“植树造林资金专项审计调查”项目,推动恢复被占用耕地147.48亩,追回补贴资金256万元,该机制获市改革创新奖。
服务保障绿色发展。深化“河湖(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巡河、巡林工作80余次。认真落实省检察院淮河(安徽段)船舶污染治理公益诉讼专案工作部署,依法参与市委关于龙子湖等重点河湖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摸排线索87件,制发检察建议65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7件,推动职能部门拆除非法码头、非法拆船作业点等污染源。会同淮河水利委员会对天井湖行洪安全问题开展联合督办专项行动,推动苏皖两地合力拆除违章建筑,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依法助力“双碳”战略,怀远县检察院办理全省首例碳汇认购公益诉讼案,联合法院、自然资源局建立“公益诉讼+碳汇”协作机制,在平阿山国有林场设立检察公益固碳基地。加强湿地生态保护,五河县检察院联合县河长办开展“红黄蓝”清单碍洪问题整治,恢复湿地面积1100亩,督促保护沱湖湿地生物多样性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对轻微犯罪、主观恶性不大犯罪不批捕476人,不起诉1069人,认罪认罚适用4023件5581人,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4018人,采纳3930人,努力减少对抗、促进和谐。积极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变化,更加注重轻罪案件办理质效,促进治罪与治理并重。蚌山区检察院将惩治与教育相结合,探索开展“相对不起诉+公益服务”。发挥检察建议在推动社会治理方面的作用,针对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91件,推动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治宣讲1300场次、受众13万余人。积极发挥市新时代法治宣传警示教育基地法治引领作用,接待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人员2300余人次。市检察院被中央政法委评选为第四届“四个一百”优秀政法新媒体先进单位,“蚌埠检察”一点号入选百佳资讯类账号榜单,“蚌埠检察”头条号获评“全国检察头条号二十佳”。
二、站稳人民立场,在践行司法为民中坚守初心使命
办好群众信访案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受理各类信访1830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综合运用“全面复查、领导包案、公开听证、提级评查”等多种手段,做实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深化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制度,两级院领导包案办理634件,推动矛盾化解在首办。持续实施“温暖控申”品牌建设,推行“党建+信访”制度,党员干警轮班参与接访。优化升级12309检察服务热线与综合网络平台功能,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访团队被最高检评为“优秀团队”。
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持续开展“检察蓝”助力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行动,支持起诉269件,帮助讨薪300余万元。开展守护“夕阳红”专项行动,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老年食堂食品安全”“养老诈骗”等突出问题制发检察建议4件。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行动,为生活困难妇女发放司法救助金70余万元。
回应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深化检察监督护航民生民利“5+N”活动,扎实开展虚假婚姻登记、小区噪音污染、工地施工扬尘等专项监督。针对群众关注的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的燃气安全隐患问题,督促行政机关及时查处不合格燃气钢瓶,取缔无证经营液化石油气门店21家。固镇县检察院就农用灌溉井安全管理隐患,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维修填埋井眼1200处,设置安全标志3000余处。扎实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发放救助金286万元,送去党的温暖,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
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坚决打击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起诉56人。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7件,诉请惩罚性赔偿金120余万元。联合市场监管、卫生健康、住房城建等部门开展“检察蓝”守护饮用水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办理案件35件。淮上区检察院依法督促某镇政府履行水污染治理职责,助推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批捕171人,起诉172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轻微犯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97人,不起诉94人,附条件不起诉101人。联合教育部门对全市393所学校36833名教职员工开展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建议对2名教职工依法作出开除、解聘处理。龙子湖区检察院联合残联开展“公益诉讼助力残疾儿童入学梦”专项监督活动,会同教育部门、特殊教育学校解决23名儿童入学问题。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以防性侵、防欺凌等为主题,开展法治宣讲及犯罪预防活动1267次,发放宣传手册2万余册二、坚持为人民司法,坚定站稳人民立场,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一是办好群众信访案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受理各类信访1830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综合运用“全面复查、领导包案、公开听证、提级评查”等多种手段,做实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深化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制度,两级院领导包案办理634件,推动矛盾化解在首办。持续实施“温暖控申”品牌建设,推行“党建+信访”制度,党员干警轮班参与接访。优化升级12309检察服务热线与综合网络平台功能,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访团队被最高检评为“优秀团队”。
二是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坚决打击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起诉56人。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7件,诉请惩罚性赔偿金120余万元。联合市场监管、卫生健康、住房城建等部门开展“检察蓝”守护饮用水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办理案件35件。淮上区检察院依法督促某镇政府履行水污染治理职责,助推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深化检察监督护航民生民利“5+N”活动,扎实开展虚假婚姻登记、小区噪音污染、工地施工扬尘等专项监督。针对群众关注的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的燃气安全隐患问题,督促行政机关及时查处不合格燃气钢瓶,取缔无证经营液化石油气门店21家。固镇县检察院就农用灌溉井安全管理隐患,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维修填埋井眼1200处,设置安全标志3000余处。扎实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发放救助金286万元,送去党的温暖,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
三是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持续开展“检察蓝”助力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行动,支持起诉269件,帮助讨薪300余万元。开展守护“夕阳红”专项行动,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老年食堂食品安全”“养老诈骗”等突出问题制发检察建议4件。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行动,为生活困难妇女发放司法救助金70余万元。依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批捕171人,起诉172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轻微犯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97人,不起诉94人,附条件不起诉101人。联合教育部门对全市393所学校36833名教职员工开展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建议对2名教职工依法作出开除、解聘处理。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以防性侵、防欺凌等为主题,开展法治宣讲及犯罪预防活动1267次,发放宣传手册2万余册。市检察院“小树苗”检察官工作室被评为“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市检察院“小树苗”检察官工作室被评为“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三、坚持公正司法,在强化法律监督中维护公平正义
刑事诉讼监督更加优质。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运行,提前介入案件178件,监督立案189件,监督撤案172件。建立裁判文书两级院同步审查机制,提出抗诉37件,纠正侦查、审判活动违法423件。对全市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全覆盖巡回检察,提出检察建议16件、纠正违法通知书101份,依法追究1名司法工作人员刑事责任。开展“双收押”监督攻坚,清理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刑罚罪犯116人。强化刑事执行日常监督,书面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414件,纠正社区矫正对象脱管75人、漏管83人。
民事诉讼监督更加精准。持续推进民事检察监督质效“攻坚年”活动,对民事裁判提出抗诉25件,已改判1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0件,已采纳66件。紧盯民间借贷、劳动争议、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提出抗诉17件,再审检察建议59件。聚焦虚假司法确认等新领域、新类型案件,发出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检察建议292件,已采纳290件。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56件,已采纳255件。市检察院在办理孙某等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案中,持续跟进监督,当事人申诉十余年的300余万元债权终得以实现,该案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
行政检察监督更加扎实。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既监督公正司法又促进依法行政。提出行政审判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116件,采纳116件。提出行政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89件,采纳189件。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269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60件。怀远县检察院在办理陈某云冒名户籍、婚姻登记行政检察监督案中,通过个案办理加强类案监督,共排查出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婚姻登记15件,均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予以纠正,该案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
公益诉讼检察更加规范。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61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673件,提起公益诉讼153件,法院已调解、判决支持诉讼请求123件。聚焦法定领域,持续加大办案力度,提起非法狩猎、非法捕捞公益诉讼72件,追偿生态修复费用500余万元。立案办理“国土国财”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0件,督促征收利息税60余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00余万元,收回国有土地215亩。拓展新型领域,提起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23件,诉请赔偿金150余万元。积极探索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公益诉讼,立案16件,制发检察建议13件,固镇县检察院与合肥铁路运输检察院合力保护津浦铁路固镇火车站旧址,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
检察侦查和职务犯罪检察更加有力。依法行使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徇私枉法、虐待被监管人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案件侦查权,立案侦查6人,配合省检察院立案办理首例运用机动侦查权案件。在全省率先出台检察侦查一体化办案规定,实行全市两级院侦查力量统一调配、线索统一管理、侦查活动统一指挥。强化监检衔接,办理职务犯罪案件38件39人,依法对安徽淮海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童伯根贪污、受贿案,市教育局原局长刘玉泽受贿案等社会影响较大的职务犯罪案件提起公诉。
四、加强政治引领,在全面从严治检中夯实基层基础
强化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市检察院建立“五个一”政治理论学习机制,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围绕影响制约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形成5项重点课题,开展集中调研,发现问题16项,出台措施48条,推动各项工作提质提效。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党组向市委、市委政法委书面请示报告有关事项20余次,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持党建引领,落实“12345”党建与检察业务融合发展工作思路,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品牌创建,未检“小树苗”获评全省百个“一支部一品牌”优秀案例,“检益珠城”党建品牌获评市直机关“一支一项”优秀项目。
强化专业素能。把教育培训作为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的基础性工程。利用“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网络学习平台,组织干警参学5000余人次。与安徽科技学院联合成立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公益诉讼专家智库基地。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比武竞赛活动17次,参训干警800余人次,通过实战锻炼提高业务能力。2名干警入选全国检察业务人才库,31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业务人才库,10名干警、1个办案团队分别获评全省检察业务“标兵”“能手”“优秀办案检察官”和“优秀办案团队”。
强化数据赋能。贯彻数字检察战略,全面赋能“四大检察”监督办案。组织开展大数据法律监督专项行动,通过排查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推送线索、自主创新排查线索等方式,办理监督案件512件,创建23件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其中3件在全省竞赛获奖。通过个案突破推动类案解决,龙子湖区检察院创建利息税国有资产保护类案监督模型,精准筛选涉及漏缴利息税民事执行案件线索45条,督促追回税款43万元,监督模型被最高检推广。
强化从严治检。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每季度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和基层院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强化政治监督,市检察院检察长与7个基层院检察长开展政治监督谈话。建立干警廉政档案,完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会商机制,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执纪执法。狠抓“三个规定”执行,两级院填报重大事项同比增长137.6%。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常态化开展效能督查,出台专门措施,从政治忠诚、担当尽责等方面推进效能作风建设。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建立跨部门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检委会的审核把关作用。
强化基层基础。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充分履行协管职能,配合组织部门选配基层院党组副书记1名、党外副检察长2名。深化落实市院指导帮扶基层院建设机制,聚焦基层院在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的短板弱项,开展指导帮扶70余次,帮助基层院解决困难问题12项。积极培育和选树基层检察院建设“典型经验”和工作品牌,蚌山区检察院被最高检记集体一等功,禹会区检察院获评全省基层院建设典型。
五、自觉接受监督,在推进阳光检务中提升司法公信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配合做好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各项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双收押”、司法改革等工作,建立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与公益诉讼衔接转化机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见证司法活动70余人次。龙子湖区检察院针对人大代表反映强烈的“生鲜灯”影响消费者对产品新鲜度辨识的问题,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辖区内100余家商铺更换灯具,该做法广受好评,被新华网等媒体宣传。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以“菜单式”工作方法,为委员“量身定制”联络活动。邀请各级政协委员参加调研考察、执法检查、案件评查等见证司法活动,聘请106名政协委员担任“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选聘30名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担任听证员。案件化办理委员提案,积极采纳建言,及时改进工作,办结并答复市政协委员“两会”提案4件,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均得到委员的充分认可。
自觉接受其他监督。依法接受监委、法院、公安等部门履职制约,注重对诉判不一案件、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的评查分析,不断提升批捕、起诉质量。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扎实开展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个案办理、参与案件质量评查4100人次,实现监督方式全覆盖。坚持“应听证尽听证”,组织公开听证956次,使检察办案更有说理性、更具公信力。
各位代表!回顾刚刚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始终与党和人民同心,与蚌埠经济社会发展同向,与法治蚌埠建设同行,各项检察工作继续稳步向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位代表、各位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还有差距,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实效性还需增强。二是对新时代法律监督特点规律研究还不够深入,监督不到位、刚性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检察办案整体质效还需不断提升。三是检察队伍建设还有短板,检察侦查、民事行政检察人才比较紧缺,少数干警作风不实,个别干警违法违纪现象仍然存在。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锚定“对标全国先进、争创区域一流、争当全省标杆”工作目标,牢记初心使命、坚持守正创新、依法能动履职、践行司法为民,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蚌埠、法治蚌埠、幸福蚌埠作出检察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建设。牢牢把握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检察干警理想信念。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规范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把“从政治上看”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
二是以更实举措服务发展大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聚焦“制造强市、产业立市”战略,聚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维护健康的市场经济秩序,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落实公平执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助力生态强市建设,推动生态环保突出问题整治。
三是以更深情怀践行为民宗旨。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检察听证、以案释法、司法救助等工作,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推进更高层次的诉源治理。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努力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加大食品药品、教育医疗、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法律监督力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四是以更新措施加强法律监督。坚持客观公正理念,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加大审判、执行活动违法监督力度,依法惩治和有效预防虚假诉讼等突出问题。加强行政诉讼监督,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质效,推动解决社会治理难点痛点问题。依法惩治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以强有力的法律监督确保执法司法公正廉洁高效权威。
五是以更严要求加强队伍建设。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不折不扣完成最高检党组和省委巡视整改任务。全面准确落实司法体制改革部署,加强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做到有序放权和有效监督相统一,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进一步提升基层基础建设整体水平。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落实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监督机制,持续加强和改进人民监督员、检察听证等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锐意进取、敢作善为,为我市打造“三地一区”两中心,建设“七个强市”和现代化幸福蚌埠贡献更大检察力量!